内容摘要:然而,大学多中心治理却有着治理空间单维、治理主体单中心、治理权利向度单向流动等困境。政府应在更新观念、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明确分工,培育市场和社会、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独立、自主治理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以进一步推进大学多中心治理。政府在大学多中心治理中的主要责任推行大学多中心治理并不否认政府在大学治理的责任,实际上,为进一步推进大学多中心治理,政府要在以下几个当面承担更多的责任。结语面对当前形势下大学多中心治理中治理空间单维、治理主体单中心、治理权利向度单向流动等困境,政府治理主体,任重道远,应在更新观念、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明确分工,培育市场和社会,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独立、自主治理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关键词:政府;治理主体;中心治理;大学多中心;大学治理;权力;制度;形成;需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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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多中心治理不仅是大学治理的新思维方式和理论框架,更成为当前大学发展的必然选择。然而,大学多中心治理却有着治理空间单维、治理主体单中心、治理权利向度单向流动等困境。政府应在更新观念、简政放权,完善制度、明确分工,培育市场和社会、形成合力,进一步推进大学独立、自主治理等方面承担更多责任,以进一步推进大学多中心治理。
【关键词】大学 多中心治理 政府 责任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在市场理论和主权理论的基础上,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多中心治理理论。面对政府和市场相继失灵,该理论最早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想类型”运用于公共经济领域,进而逐步渗透到教育领域。该理论指出:“通过社群组织自发秩序形成的多中心自主治理结构、以多中心为基础的新的‘多层级政府安排’(具有权力分散和交叠管辖的特征),多中心公共论坛以及多样化的制度与公共政策安排,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对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的遏制以及公共利益的持续发展。”①
当今,多中心治理不仅成为大学治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理论框架,更成为当前大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多中心治理的概念
“多中心治理”直接对立于一元或单中心权威秩序的思维,它意味着地方组织为了有效地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实现持续发展的绩效目标,由社会中多元的独立行为主体(个人、商业组织、公民组织、政党组织、利益团体、政府组织),基于一定的集体行动规则,通过相互博奔、相互调适、共同参与合作等互动关系,形成多样化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或组织模式。②多中心治理以自主治理为基础,允许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通过相互合作给予公民更多的选择权和更好的服务,减少了“搭便车”行为,扩展了治理的公共性。③
根据龙献忠的观点:高等教育的多中心治理包括空间上的多中心、管理主体的多中心和权力向度上的多中心等。④即:治理空间多中心是基于原有的政府与市场治理主体,增加社会治理主体参与,建构政府、市场和社会治理主体的三维空间治理;治理主体多中心指除代表公共机构的政府外,引入私人机构、第三部门等参与,并强化其权力中心地位,以形成治理主体的多个决策中心;权力向度多中心是改变原来政府主体对于其他治理主体权力单向的上下流动至治理主体间多元多向度互动,网络化的多向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