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次论坛由北京市妇联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举办,来自各大专院校妇女问题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女性团体和社会妇女组织的代表150余人参加了论坛研讨。
关键词:女性;传统家庭模式;职业女性;家庭政策;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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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女性的家庭观 传统家庭模式“男主女从”待转变
两性和谐是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别平等对构建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婚姻家庭法律政策的制定,该如何处理好国家干预与家庭自治之间的关系?养育子女如何从“男主女从”传统家庭模式向现代互利共赢家庭模式转变?在发展主义和效率主义所主导的现代生活中,如何处理女性因为平衡工作和家庭而产生的焦虑?
近日,这些与婚姻家庭女性角色地位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成为“妇女发展与家庭和谐”论坛的重点议题。
新婚家庭:财产分割要尊重家庭价值
当下,有房有车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女青年择偶的基本条件。一个大红封皮的房本能够成为新成立的小家庭最坚实的物质基础。可是,当婚姻法重新调整以后,房本上白底黑字原本无足轻重的产权人名字却成为家庭内部纷争的源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忆南指出,我国家庭普遍采用的是婚后共同财产制。传统家庭思维主张在利己的同时,必须考虑家庭共同体的利益,这背后体现的是对家庭共同体的认同和对夫妻财产共有制的认同。但是近几年,代表着年轻一代和城市白领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家庭财产法政策,却基本是按照调整市场经济的财产法规则设置的,忽视婚姻家庭的团体属性而偏向个人主义。
马忆南认为,婚姻家庭财产关系是不能根据一般财产法规则处理的,家庭人伦关系不是出于功利目的而创设和存在的,亲属财产关系也不体现直接的经济目的,它所反映的主要是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职能的要求,不具有等价有偿的性质。
她表示,未来我国家庭法政策有必要强调近亲属之间的抚养、赡养既是彼此的权利也是彼此的义务。家庭共同生活必然带来财产的共享和分享,家庭法政策要倡导家庭财产的共享和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