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2月 2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领导职务分为十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专家指出,此次“薪政”意义在于,破解基层干部晋升的“天花板”难题,让基层干部在职务不变的前提下也能提高待遇,从而提高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打破“职务唯上”的官本位思想,消除其所引发的“买官卖官”“吃空饷”“虚职盛行”等一系列乱象。
关键词:晋升;公务员职务;领导职务;正职;办事员;工资;副职;科员;公务员法;基层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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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2月2日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决定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那么,哪些公务员将受此“薪政”影响呢?
【影响面超500万名公务员】
据国家公务员局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说,如今在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工作的公务员数量占比超70%,也就是超500万人,这个群体将直接受到“薪政”影响。
【现状:要收入 攀职务】
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已经提出,公务员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但时至今日,公务员工资改革收效甚微。
目前,公务员工资由职务工资、职级工资、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共同构成。其中,工作津贴根据职务津贴浮动,两者占比达65%;职级工资占比25%,但职级却跟职务相对应。
这意味着,公务员要增加收入,就得想方设法获得职务晋升。职务高低成了与工资挂钩的单一通道。
【职务10层 职级27级】
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只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八层。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国家级正职为一级;国家级副职为二级至四级,逐渐类推,县处级正职为十二级至十八级,办事员为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