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央广网贵阳1月 25日消息(记者孟海)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并实施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各地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进一步充实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与鉴定专家组,定期培训,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2018年起,建立通过商业保险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为全省第一类疫苗受种者统一购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鼓励疫苗受种者或疫苗受种者监护人为受种者购买补充保险。要加强社区、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山区村级接种单位服务行为,不得违规开展预防接种。
关键词:疫苗;预防接种;实施意见;信息化;贵州省人民政府;疾病;反应补偿;管理工作;接种单位;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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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贵阳1月25日消息(记者孟海)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疫苗追溯信息系统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疫苗流通和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并实施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组建贵州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防病工作需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经贵州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后,会同贵州省财政厅提出全省免疫规划疫苗调整建议,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公布实施。
意见明确,要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各地要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进一步充实各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与鉴定专家组,定期培训,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及鉴定水平。2018年起,建立通过商业保险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为全省第一类疫苗受种者统一购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鼓励疫苗受种者或疫苗受种者监护人为受种者购买补充保险。规范疫苗集中采购工作。全省疫苗采购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的原则,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的第一类疫苗储存、运输所需经费,全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跟进制定落实符合本地情况的冷链系统更新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全程冷链、安全有效;
意见提出,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辖区内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原则上农村地区实行以乡镇为单位的集中接种模式。要加强社区、乡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规范山区村级接种单位服务行为,不得违规开展预防接种。对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要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流动服务,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保证预防接种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