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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试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2017年10月27日 16:0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姚学文 苏继纯 字号

内容摘要:湖南日报10月 26日讯(记者姚学文通讯员苏继纯)10月 25日,长沙市雨花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长沙市率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一系列改革,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雨花区副区长刘江红介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往往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来代行,政企不分,一直是制约农村集体发展的根源之一。产权不清晰,必将影响产权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资产核定,明确资产产权,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据悉,今年6月,雨花区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将在两年内完成改革试点。

关键词: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集体经济;雨花区;集体资产;农民;长沙市;财产性收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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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0月26日讯(记者 姚学文 通讯员 苏继纯)10月25日,长沙市雨花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长沙市率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一系列改革,让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雨花区副区长刘江红介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往往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来代行,政企不分,一直是制约农村集体发展的根源之一。产权不清晰,必将影响产权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必将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影响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资产核定,明确资产产权,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

  改革怎么改?会议提出,改革将完成以下任务: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存量调查核算清楚;确权,认定农村集体资产的身份人、享有权;配置股份和建立经济组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发展集体经济以及健全各项制度。

  改革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利好?改革后,村级集体资产将被量化,农民变股东。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经营。收益后,农民将按照股份获得增收后的财产性收入。

  据悉,今年6月,雨花区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将在两年内完成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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