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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 不得“误伤”古民居
2017年07月31日 09: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严红枫 蔡凤 杜倩倩 字号

内容摘要:光明日报浙江东阳7月 30日电(严红枫、蔡凤、杜倩倩)近一个月来,浙江省东阳市博物馆馆长陈荣军的电话成了热线,不少基层乡镇干部和村民打电话向他寻求帮助,想要鉴定村里的古民居是否属于文物保护项目。为此,东阳成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小组,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排查古民居被列入D级危房的情况。东阳成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小组后,出台《关于治危拆违行动中加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治危拆违”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双重主体责任,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建筑实施挂牌保护。

关键词:民居;危房;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小组;文物保护;治危拆违;浙江省;乡镇;拆除;东阳成立;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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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浙江东阳7月30日电(严红枫、蔡凤、杜倩倩)近一个月来,浙江省东阳市博物馆馆长陈荣军的电话成了热线,不少基层乡镇干部和村民打电话向他寻求帮助,想要鉴定村里的古民居是否属于文物保护项目。原来,随着浙江省“治危拆违”行动纵深推进,一些古旧民居被列入D级危房,有可能被拆除。为此,东阳成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小组,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排查古民居被列入D级危房的情况。

  为保护“治危拆违”中发现的古民居,东阳成立4个巡查小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巡查古建筑保护情况,新发现了120余幢具有较高价值的古建筑,并出具了保护治理意见。巡查组发现,一些村子的古民居虽然部分屋顶塌陷,但主体结构完好,可以修缮,却被列入D级危房,巡查组将这些建筑列入“临时文物保护点”,要求暂缓拆除。

  东阳成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小组后,出台《关于治危拆违行动中加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治危拆违”和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双重主体责任,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建筑实施挂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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