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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立医院将启动改革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2017年06月19日 15:45 来源:新华社 作者:黎华玲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重庆6月 19日电(记者黎华玲)重庆市政府日前明确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和范围,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日前,重庆市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20%以上和45%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管高血压和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关键词:医保;医疗服务价格;中药饮片;签约服务;重庆市;医务人员;医疗服务项目;服务收费;运行机制;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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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重庆6月19日电(记者黎华玲)重庆市政府日前明确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时间和范围,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推动新旧运行机制平稳转换。

  日前,重庆市政府网公布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在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通知》,重庆将在年内分批推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合理提升护理费、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部分医院探索推进特需医疗服务试点,公布一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部分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为控制医疗费用,重庆还将建立医保医师制度和医生诊疗行为个人档案,落实违规扣分制。开展处方点评,严查“大处方、大检查”等行为,对辅助性、营养性高价药品不合理使用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卫生材料收入占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的比例降到20%以下。

  在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方面,《通知》要求,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接入全国基本医保联网平台,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发挥其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201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向医务人员延伸。

  在建设分级诊疗制度方面,《通知》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出目标。城镇和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别覆盖20%以上和45%以上的常住人口,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卡贫困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管高血压和肺结核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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