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华社哈尔滨6月 12日电题:新型村集体为何能加快脱贫步伐?——黑龙江绥棱县宝山村脱贫的启示新华社记者陈国军王建地处小兴安岭南麓的宝山村是黑龙江省绥棱县偏远半山区的一个省级贫困村。4年间,以种粮为生的宝山村村民依靠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这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于去年底实现脱贫,探索了一条脱贫攻坚的新路子。前些年,宝山村根据“村困、民穷、人心散”的村情,决定由村集体牵头创办兴四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土地权属关系不变和自愿的原则下,实行集体领办、集体经营、民主管理的经营方式。“一开始动员我贷款养羊,我这把年纪了,哪还能养?”杨成文告诉记者,村干部说他没有劳动能力,可由村集体担保,利用县上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买羊,羊场代为饲养,年底扣除饲养费分红。
关键词:集体;合作社;贫困户;分红;脱贫;宝山村;劳动能力;农民;万元;告诉记者
作者简介:
新华社哈尔滨6月12日电 题:新型村集体为何能加快脱贫步伐?——黑龙江绥棱县宝山村脱贫的启示
新华社记者陈国军 王建
地处小兴安岭南麓的宝山村是黑龙江省绥棱县偏远半山区的一个省级贫困村。4年间,以种粮为生的宝山村村民依靠村集体领办合作社这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于去年底实现脱贫,探索了一条脱贫攻坚的新路子。
带地入社:农民分红过千万元
夏日的一场细雨,催生了山野菜的生长。在宝山村,记者碰到刚从山上采摘山芹菜、刺嫩芽的村民卢向阳。
“瞧,这野菜上还有雨珠呢,能卖不少钱。”卢向阳告诉记者,母亲有病,妻子残疾,一个人种地根本忙不过来,也挣不了啥钱,“一家一户又种地又卖粮太难了”。
前些年,宝山村根据“村困、民穷、人心散”的村情,决定由村集体牵头创办兴四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土地权属关系不变和自愿的原则下,实行集体领办、集体经营、民主管理的经营方式。
2013年,卢向阳将自家的15亩地加入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的股东。闲暇时,他就去山上采摘野菜,一年增收5000元左右。“原来只想忙不过来,没想到当年分红接近1.3万元,比流转土地收入高了一倍还多。”
“没入社的农民‘眼红’了,纷纷要求入社。”宝山村党总支书记逯德民说,村民入社的土地由当年的1050亩,迅速增加到2015年14055亩,土地实现整村入社。
“村民之所以加入合作社,主要是看重了合作社不是个人的,而是村集体的。”贫困户翟云达说,在去年粮价下跌背景下,每亩地仍分红720元,“如果是流转,一亩地只能有500元的收入,我家有20亩地,仅此就增收4400元”。
2016年底,宝山村举行一年一度分红大会,全村682户分红所得收入10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已由村集体领办合作社前的不足5000元增加到1323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