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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2017年城乡低保将分别提高10%和15%
2017年03月22日 15:12 来源:央广网 作者:孟海 刘胜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黔南3月 22日消息(记者孟海黔南台刘胜)3月 21日,记者从“2017年黔南州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 2017年,黔南州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10%和15%,提高至548元/月和3547元/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同时,黔南州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也得到了大幅提高,确保了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有效保障。为进一步加强做好全州民政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7年,黔南州民政部门将做细做实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确保全州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10%和15%,提高至548元/月和3547元/年,并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关键词:黔南州;提高;民政工作;困难群众;城乡低保;五保;生活水平与;小康相适应;广网黔;孟海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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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黔南3月22日消息(记者孟海 黔南台刘胜)3月21日,记者从“2017年黔南州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7年,黔南州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10%和15%,提高至548元/月和3547元/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2016年,在黔南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黔南州民政部门圆满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黔南民政事业“十三五”的良好开局。全州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2594元/年提高到3077元/年,增幅达18.6%;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453元/月提高到498元/月,增幅达10%。同时,黔南州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也得到了大幅提高,确保了全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力、有效保障。

  据了解,当前,黔南州约24.2万名困难群众生活需要民政兜底。为进一步加强做好全州民政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7年,黔南州民政部门将做细做实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确保全州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将分别提高10%和15%,提高至548元/月和3547元/年,并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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