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教育部:对发现的参与网络借贷学生做好帮扶工作
2016年10月11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新网10月 11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拓展资助渠道,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关键词:学生;校园网;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工作;网络安全;超前消费;网站;教育部办公厅

作者简介:

  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培养学生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通知》提到,随着各高校相继开学,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加大校园业务力度。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甚至为此背上高利贷。各地各高校要利用秋季开学一段时间,面向广大学生,特别是大学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

  《通知》表示,要做好校园网贷教育引导工作。培养勤俭意识,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日常排查,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高校宣传、财务、网络、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党员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

  《通知》指出,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新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普及信贷知识,会同金融机构、网贷监管机构、网络安全等部门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通知》强调,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拓展资助渠道,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贾伟)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