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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中央设奖励资金
2016年08月09日 08:41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赵鹏 字号

内容摘要: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答记者问,明确为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中央财政将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这是引导地方政府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市民化、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重大举措,也是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创新。为此中央财政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分配奖励资金,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

关键词: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央财政;常住人口;进城;落户;奖励资金;财政政策;定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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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8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答记者问,明确为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中央财政将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

  据介绍,7月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要通过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适当分担农业转移人

  口市民化成本。这是引导地方政府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市民化、确保到2020年使1亿左右已进城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落户的重大举措,也是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创新。

  为此中央财政专门设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分配奖励资金,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省级政府也要参照中央做法,建立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统筹安排中央和本级奖励资金,引导市县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

  财政部负责人还表示,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

  中央财政要大力支持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创新,重点支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居住证制度的不断完善,持有居住证人口被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另外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不能采取硬性措施或“一刀切”要求,不是要进城落户农民放弃在农村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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