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草案内容包括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设为江苏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社科场馆等内容。
关键词:社科;宣传周;社科普及;草案;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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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讯 (记者 韩飞)5月23日,《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提请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许洪祥就草案相关情况进行说明。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草案内容包括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设为江苏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社科场馆等内容。
社会科学普及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途径。草案哪些内容涉及保障和促进社科普及呢?会议上,许洪祥介绍,必要的经费是社科普及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保障,草案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科普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科普及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社科普及工作正常开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社科普及。与此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社科普及专项基金,或者对社科普及事业进行捐赠,并依法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为在全社会营造崇尚科学、热爱人文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社科普及,草案拟规定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定为“江苏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建立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并对公众实行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建立和完善全省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为建设社科强省和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