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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规范驻村扶贫 工作队每年驻村不少于200天
2016年05月10日 07:3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李茂颖 字号

内容摘要:云南昆明市日前出台《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整合贫困村驻村帮扶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办法》规定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6人,负责宣传各级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账务公开等,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关键词:云南;昆明;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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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昆明5月9日电(记者李茂颖)云南昆明市日前出台《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要求整合贫困村驻村帮扶干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大学生村官等力量,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员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办法》规定每支驻村扶贫工作队至少6人,负责宣传各级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同时,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参与扶贫项目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监督村务、账务公开等,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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