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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工商对农产品流通环节进行专项整治
2016年04月07日 12:20 来源:央广网 作者:吴媚苗 王英超 字号

内容摘要:央广网海口4月 7日消息(记者吴媚苗通讯员王英超)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稳定蔬菜价格的十项措施,打击农产品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垄断经营、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常经营秩序等不法行为,海口市工商局即日起至年底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排除、限制竞争、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综合治理。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整治会对社会关注的南北蔬菜批发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及监管,对其采取举措有:一是承诺经营制,市场开办者要向工商所签订《承诺书》,承诺不滥收费用、不垄断经营,不欺行霸市、不限制竞争、不商业贿赂等,做到持照经营、亮照经营。

关键词:经营;公平竞争;整治;垄断;违法;流通环节;批发市场;扰乱市场;欺行霸市;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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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海口4月7日消息(记者 吴媚苗 通讯员 王英超)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府稳定蔬菜价格的十项措施,打击农产品在市场流通环节中的垄断经营、扰乱市场公平竞争和正常经营秩序等不法行为,海口市工商局即日起至年底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此次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重点打击欺行霸市、排除、限制竞争、哄抬物价、欺诈消费者、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综合治理。

  据工商部门介绍,此次整治会对社会关注的南北蔬菜批发市场进行重点整治及监管,对其采取举措有:一是承诺经营制,市场开办者要向工商所签订《承诺书》,承诺不滥收费用、不垄断经营,不欺行霸市、不限制竞争、不商业贿赂等,做到持照经营、亮照经营。二是实行明码标价制和采取净重销售制,所有蔬菜一律明码标价,按其实际净重计价销售。三是实行市场巡查与抽查相结合制,工商执法人员随机检查市场开办者是否持照、亮照经营、是否使用合格秤具、是否存在垄断货源、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行为,并加大对蔬菜经营市场主体定向抽查次数,对市场内市场主体抽查率不低于30%。四是实行农产品价格监测制,由专人对农产品价格实时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及时收集反馈。五是实行违法经营曝光制,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曝光栏》,对违法经营行为一律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实行信用公示制。对弄虚作假、不按时年报、虚报瞒报或有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开办者将其列入黑名单,严重违法的商家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工商部门还会适时发布查处的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惩治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的社会氛围。营造公平竞争的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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