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造革冒充绵羊皮、误买“五证不全”商品房、买车被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5买车被强收金融服务费2015年 6月,消费者张某投诉称其在西安市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小轿车时,商家收取了4000元金融服务费,事后消费者觉得不合理要求退还此项收费却遭到商家拒绝。省工商局消保处指导西咸新区工商局沣东分局天台路工商所,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投诉,参照本法执行”组织双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10“忽悠”老人购买巨额保健品2015年 12月,冯女士向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投诉称其81岁的母亲通过电话购物的方式购买了价值16万元的保健品,其中有不符合老人使用的丰乳片和眼睛按摩治疗仪,请求工商部门帮助退回货物,收回货款。
关键词: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工商;超市;认购;购买;3D眼镜;服务费;万元;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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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革冒充绵羊皮、误买“五证不全”商品房、买车被强制收取金融服务费……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3月15日,陕西省工商局发布了2015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给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提供一些借鉴,使更多的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1 网站售假“退一赔三”
2015年1月,消费者张某向宝鸡市眉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在某网站花费780元(限时促销价)购买了一件标注“绵羊皮”的衣服,穿着20天后出现内衬开缝,随之发现皮质并非“绵羊皮”而是人造革,遂与卖家交涉要求退货,卖家不愿退货,后来又答应退货但不愿承担运费,消费者感到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之规定,一边帮助消费者获取商家真实信息、送检皮衣,一边继续联系网站维权部和卖家处理该投诉。经过长达11次的交涉,最终网络交易经营者退还消费者服装款780元,加倍赔偿消费者2340元并支付服装检验费及交通费500元,共计3620元。
2 “五证不全”商品房退款难
2015年2月,消费者何某向工商部门投诉称某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约定,迟迟不予退还“认购款”。
经查,何某于2013年5月购房时交纳了认购款20余万元,不久后得知商家在未取得预售证情况下便开始销售商品房,遂与开发商交涉要求退还“认购款”。但约定时间到达后,开发商仍迟迟不退“认购款”。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接诉后,依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了调解,开发商退还了何某全部认购款。
3 假茅台加倍赔偿
2015年3月,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在榆林市府谷县某公司购买了12瓶贵州茅台酒,总金额13188元。饮用后感觉身体不适,遂向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榆林分中心投诉并请求帮助鉴定该酒真伪。
12315榆林分中心接到投诉后,联系贵州茅台酒厂打假员进行鉴定,确认其中9瓶系假冒产品。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经工商干部调解,该公司退还李某货款13188元,并赔偿消费者1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