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即将施行
2015年12月21日 14:56 来源:新华网 作者:庞书纬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网西宁12月21日电(记者庞书纬)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日前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伟民介绍,《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强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刘伟民告诉记者,针对餐饮业加速发展特别是私房菜馆“走红”,《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特别规定,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居民住宅楼、未修建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等服务场所。

关键词:西宁市;青藏高原;大气污染防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空气质量;条例;油烟;污染物;餐饮服务;城市绿化

作者简介:

    新华网西宁12月21日电(记者庞书纬)记者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青藏高原首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日前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西宁市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辖区内常住人口约230万。近年来随着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增多,加之地理、生态环境影响,地处高原的西宁,同样受到扬尘、雾霾等大气环境问题的困扰。

  据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刘伟民介绍,《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据,坚持源头治理、协同管控,强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浓度“双控”制度。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的违法成本,对部分违法行为实施“双罚”,即同时处罚违法单位和相关负责人。

  刘伟民告诉记者,针对餐饮业加速发展特别是私房菜馆“走红”,《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特别规定,餐饮服务场所应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居民住宅楼、未修建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等服务场所。

  作为青藏高原地区最大的城市,从2013年开始,通过锅炉“煤改气”、机动车“油改气”等措施,加之城市绿化率不断提高,西宁空气质量总体趋于改善。来自西宁市环保局的数据,2013年西宁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1天,2014年提高到265天,2015年前10个月已达262天。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淼)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