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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红顶中介”摘帽行动 中介事项将公布清单
2015年09月09日 12:14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邓琦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已启动“红顶中介”摘帽行动,今后,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关键词:兼职;中介;在职公务员;服务机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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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公务员不得在中介机构兼职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北京已启动“红顶中介”摘帽行动,今后,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

  清理范围包括各类技术审查等

  4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红顶中介”,整治中介服务乱象。

  昨日,首都之窗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按照该通知,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指北京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等。

  通知称,除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凡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北京相对应的也一律取消。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

  “未脱钩”中介不得开展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具体而言,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

  同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政府机关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不得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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