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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15年07月20日 18:18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云平 字号

内容摘要:内蒙古决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此规范养老保险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关键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内蒙古;缴费标准;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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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7月20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2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决定在全自治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此规范养老保险管理,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据介绍,内蒙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后,参保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高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职工以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费。

  同时,内蒙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后,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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