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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内蒙古所有旗县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2015年03月24日 16: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王靖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 24日电(记者王靖)记者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 2015年,内蒙古将继续强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医院将扩大到内蒙古所有旗县公立医院。作为全国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乌拉特中旗,在3家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差价由当地财政补偿,补偿标准按西药、中成药15%,蒙药、中草药25%补助,按月核发。据了解,内蒙古将在今年制定《全面推进旗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围绕破除以药补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补偿办法,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补偿方式,不断完善投入补偿机制。

关键词:补偿;取消;旗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医院改革试点;王靖;财政补助;大型设备;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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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4日电(记者王靖)记者24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2015年,内蒙古将继续强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医院将扩大到内蒙古所有旗县公立医院。

  2014年,内蒙古在40个旗县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作为全国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乌拉特中旗,在3家公立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差价由当地财政补偿,补偿标准按西药、中成药15%,蒙药、中草药25%补助,按月核发。到医院看病的患者发现,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不仅药价降了,大型设备诊断费也降了。

  据了解,内蒙古将在今年制定《全面推进旗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围绕破除以药补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研究制定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具体补偿办法,建立财政补助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补偿方式,不断完善投入补偿机制。

  此外,2014年,内蒙古确定了3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5年,内蒙古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并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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