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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力推养老保险改革 破除双轨制“坚冰”
2015年01月17日 18:37 来源:新华网 作者:柳新勇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柳新勇)近日,国务院作出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15日召开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马凯指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制度改革;待遇;退休费;缴费;养老制度;保障;人力资源;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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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17日电(记者 柳新勇)近日,国务院作出了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15日召开的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有利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养老问题上的“双轨制”由来已久。企业职工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开始实现养老保险制度,而机关事业单位一直实行退休制度,由财政或单位承担退休费。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样走在改革最前沿,养老保障改革的进程相对缓慢,从而造成了“双轨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制度造成退休费用由财政或单位承担,单位之间负担畸轻畸重。一些地区和单位,特别是一些基层事业单位退休费不堪重负,甚至无法保证及时足额支付。退休费是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档计算的,难以充分体现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

  马凯说,改革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有利于实现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全民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意义十分重大。

  数据显示,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了全国8.3亿多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成为制度全覆盖的“短板”和“空白”。而改革剑指养老制度“双轨制”的坚冰,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一项重大突破。

  此次破冰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不缴费而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费、权利与义务不对应,成为近年来社会热议的焦点矛盾之一。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马凯指出,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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