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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
2014年08月09日 11:11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上海8月 8日电(郝洪、吴心远)英籍被告人汉弗莱、美籍被告人虞英曾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今天在沪一审判决,这是全国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英籍被告人彼特·威廉·汉弗莱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及驱逐出境。美籍被告人虞英曾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关键词:非法;公民个人信息;汉弗莱;一审判决;人民币;有期徒刑;罚金;被告人虞英曾;驱逐出境;吴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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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上海8月8日电 (郝洪、吴心远)英籍被告人汉弗莱、美籍被告人虞英曾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今天在沪一审判决,这是全国首例在华外国人非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汉弗莱和其妻子虞英利用在上海注册成立的摄连公司,接受境内外客户委托,对多家公司或个人进行“背景调查”。两名被告人按每条人民币800元到2000元不等的价格,先后向周红波、刘玉和蔡志诚购买公民的户籍、出入境记录、移动电话记录等信息资料累计达256条,并在制作“调查报告”后卖给委托客户。

  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英籍被告人彼特·威廉·汉弗莱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及驱逐出境。美籍被告人虞英曾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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