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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家庭经济运行方式简说
2017年09月05日 09:1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邢铁 字号

内容摘要:唐宋家庭经济运行方式简说?筵邢铁现有的唐宋经济论著关注社会化的经济活动比较多,对其中的家庭经济问题只是间接涉及,尚未进行系统考察,尤其是没有作为一个完整的运行方式来考察。我们考察家庭经济运行方式,可以以家庭的生产、生活和生育周期为主线,以财产的家庭所有制形式为基础,把家庭经济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运行方式体系、一个生产生活保障体系来认识。家庭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是财产的家庭所有制形式古代家庭经济运行的基础,是财产所有制形式与生产生活单位的一致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生活单位的格局,生产关系的核心是所有制,所有制单位与生产生活单位相一致,是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基础,社会和家庭都是如此。

关键词:家庭经济;运行方式;唐宋;财产;生产生活;经济问题;考察;家庭所有制;生产关系;经济活动

作者简介:

  现有的唐宋经济论著关注社会化的经济活动比较多,对其中的家庭经济问题只是间接涉及,尚未进行系统考察,尤其是没有作为一个完整的运行方式来考察。家庭经济问题具有“历时性”特点,与朝代更替关系不大。运用社会经济史的方法,把研究的视角由“国计”转向“民生”,把研究的内容从土地赋税制度、租佃关系转向平民百姓的家庭经济生活,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唐宋家庭经济是一个成熟的运行方式体系

  我国古代家庭经济的运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自给自足为原则,以男耕女织为基本内容;直接目的是衣食温饱,最终目的是传宗接代。我们考察家庭经济运行方式,可以以家庭的生产、生活和生育周期为主线,以财产的家庭所有制形式为基础,把家庭经济的各个方面联系起来,作为一个完整的运行方式体系、一个生产生活保障体系来认识。随着家庭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到唐宋时期,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生活已经形成了一套运行方式体系和保障体系,自耕农半自耕农家庭包括佃农客户,并不总是饥寒交迫,正常年景已经能够维持基本的温饱。

  接受这个认识,需要准确解读当时的“政论”性奏章。有些奏章说到唐宋时期乡村家庭的经济状况,经常沿用“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卓锥之地”的说法,甚至认为“历代刻薄之法,本朝皆备”。这些话是官员讲给皇帝听的,属于“政论”性质;为了引起皇帝的重视,采纳他们的建议,他们专门挑选支持自己主张的事例,即使是一些特殊的局部现象,也会以偏概全,做夸张性的描述,意在说明眼下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如果不按他们所说的做,马上就会天下大乱。所以在这些人的笔下,当时的社会都是最黑暗的,当时的百姓生活也是最悲惨的。鉴于“政论”的这个特点,不能把这类记载作为信史,需要从中解读出“通常”的情况。

  家庭经济的运行节奏按三个周期来安排

  古代家庭经济的运行节奏和过程是由三个周期串起来的,即自然季节决定的家庭生产周期、农业生产技术决定的家庭生活周期、代际更替时间决定的家庭人口生育周期,分别是一年、三年和十八年。家庭的生产活动由自然季节决定,春播夏管秋收冬藏,四季循环一遍为一年,也就是一个生产周期。家庭的生活安排以三年为周期,源自先秦时期休耕制下形成的习惯,由于三年的时段比较适宜,在休耕制消失后就延用下来了。

  这三个周期在古代家庭经济生活中一直起着“主线”作用,对应着家庭职能,规范和协调着家庭的生产、生活和生育过程,并由此形成了完善的家庭经济生活运行体系。三个周期和历法相互配合,使得各个小家庭的经济活动表面上分散,实际上统一,既能安排好家庭成员每年的劳作程序,使人地都各尽其力,保证正常的收入,又能安排好家庭成员的消费,遇有天灾人祸也可以安全度过,为家庭生育职能的履行、家庭经济活动最终目的的实现提供了保障,也在客观上保证了整个社会的有序代际更替。

  家庭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是财产的家庭所有制形式

  古代家庭经济运行的基础,是财产所有制形式与生产生活单位的一致性。过去学术界主要以近代西欧的绝对个人私有制形式为参照,从国家权力对于个人财产的侵犯、从相关法律的模糊来论证我国古代绝对私有权的缺失。我们从家庭经济运行方式的角度继续思考这个问题,可以为准确把握我国古代财产私有权的特性提供一个新的认识空间。我国古代的财产所有制形式既不是所谓的国家或皇帝所有制,也不是近代西欧式的个人绝对私有制,而是一种以家庭为基本物权单位、以诸子共有为实质内容的家庭所有制形式;这种财产所有制形式的基本特征是只有家庭的财产,任何个人都没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既然财产的所有制单位是家庭,是小农家庭所有制,生产生活单位也应该与之相适应,也应该是小农家庭。只有这样,家庭经济才能正常运行。一旦贫富分化加剧,破产的小农家庭增多,家庭经济乃至社会经济就不能正常运转了。

  深入考察唐宋时期家庭经济运行方式可知,历史上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高潮与低潮之间,亦然存在家庭职能过早的社会化、忽视家庭单位生产力调动等问题。从理论上看,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孤立存在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所有制形式与社会经济水平必须适应,不能滞后也不能超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生产生活单位的格局,生产关系的核心是所有制,所有制单位与生产生活单位相一致,是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基础,社会和家庭都是如此。

 

  (作者系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唐宋家庭经济运行方式研究”负责人、河北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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