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此之后的30多个月里,他利用这支笔,也就是动用总统的行政权力签署了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推动了旨在减少碳排放的清洁电力计划,限制在大西洋和北冰洋地区开采油气,禁止在联邦所有的土地上签发新的煤炭租赁等。CPP在美国国内的命运也直接关系到刚刚生效的《巴黎协定》的命运,因为奥巴马在《巴黎协定》中承诺的核心就是包括CPP在内的一系列环境和能源法规。特朗普已经公开表明他上任后也要像奥巴马一样,充分地运用手中的笔杆子,把奥巴马执政期间的政策一一纠正过来,包括废除CPP和退出《巴黎协定》。然而,根据美国国内法优于国际法的原则,假如特朗普任期内通过与协定相冲突的国内法,不履行协定所规定的义务,相当于在实质上退出了协定,况且《巴黎协定》并没有执行机制。
关键词:奥巴马;巴黎协定;美国;能源政策;特朗普;上诉法院;立法;气候变化;煤炭;参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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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因任期届满而失去影响力的政治人物被称为“跛脚鸭”。为了缩短跛脚鸭政府的期间,1993年的美国宪法第20修正案将总统任职日期从3月4日提前到1月20日,这一修正案也因此被称为“跛脚鸭修正案”。奥巴马在其最后两年任期内面对的是由反对党控制的众议院和参议院,也因此被称作“跛脚鸭总统”。但是,在这段期间,奥巴马是看起来最不跛脚的跛脚鸭。2014年1月,奥巴马在一次内阁会议上曾表示:“我们不能只等待立法。我有一支笔,我有一部电话,我可以用这支笔来签署行政命令,采取行政行动。”在此之后的30多个月里,他利用这支笔,也就是动用总统的行政权力签署了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推动了旨在减少碳排放的清洁电力计划,限制在大西洋和北冰洋地区开采油气,禁止在联邦所有的土地上签发新的煤炭租赁等。奥巴马单方面运用行政命令这一做法受到了质疑。耶鲁法学院阿克曼教授曾指出,“白宫已处于一种卡里斯玛式的极端主义和官僚无法无天的状态。”实际上,在任的最后阶段,奥巴马并不是没有跟国会合作,而是这种合作都无疾而终。
《清洁电力计划》
《清洁电力计划》(Clean Power Plan,以下简称 CPP)是环保署根据《清洁空气法》的授权拟定的,最终版本公布于2015年8月3日。它提出到2030年时,美国电力行业将在2005年碳排放量水平基础上减少32%的碳排放量。各州均需满足这一标准,其可自愿减排,但须在2016年9月前提交减排计划;若届时未提交,环保署则用其所制定计划适用于该州。
参议院多数党领袖麦康奈尔议员利用共和党的多数党地位,试图通过种种立法手段破坏该计划。2015年12月19日,奥巴马对参议院否决的CPP提案行使了口袋否决权(pocket veto),使得CPP生效。州层面也对这一计划进行抵制。CPP生效后仅10天,以西弗吉尼亚州为首的27个州以及众多石油和煤炭企业,就起诉到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请求法院禁止该计划在州层面的实施。其中皮博迪能源(一家私人煤炭企业)聘请了劳伦斯·特赖布作为其代理律师。特赖布正是奥巴马就读哈佛法学院期间的宪法老师,他指责环保署的能源政策是违宪的(“燃烧了宪法”)。另有18个州和环保组织以支持环保署的身份加入了诉讼。
2016年1月21日,上诉法院全票通过驳回了搁置CPP的请求,计划继续生效。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2月9日,最高法院以5∶4作出判决:在上诉法院作出有关CPP是否合法的判决之前,暂缓该计划在各州的实施。最高法院的这种介入是史无前例的。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在最高院判决一周后,2月12日斯卡利亚大法官突然离世,这为CPP的命运增加了不确定性。奥巴马很快提出了他拟任命的候选人——特区法院法官梅里克·加兰德,然而麦康奈尔否定了奥巴马的提名。尽管当时距离奥巴马任期结束还有11个月,他认为提名新的法官候选人应该是下一任总统的权力。
9月27日,除加兰德之外的上诉法院全体法官重新开庭审理了CPP一案,至今尚未公布审理结果。可以想象,无论法院作出何种判决,都会被上诉到最高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现在的组成,预计会达成4∶4的平局,上诉法院作出什么样的裁判似乎并不重要。所以特朗普对最高法院法官空缺人选的任命就成为影响CPP命运的关键所在,而环保署的希望就寄托在能否说服肯尼迪或罗伯特大法官改变想法,转投票支持CPP。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环保署有没有权力制定CPP。尽管美国司法判决已确认环保署有权管控温室气体排放,然而它能否采取一种不同于规制其他污染物的方式来规制CO2的排放则是有争议的。对于受规制对象即煤炭企业而言,其不可能通过技术改进措施达到减排目的,只能面临被关闭的命运。另外,本案的争议还在于环保署是否违反宪法第十修正案,僭越了本应由州行使的权力,违反联邦主义。
《巴黎协定》
CPP在美国国内的命运也直接关系到刚刚生效的《巴黎协定》的命运,因为奥巴马在《巴黎协定》中承诺的核心就是包括CPP在内的一系列环境和能源法规。通常而言,美国签订国际条约必须经过参议院批准,但总统可以使用行政协定的方式避开参议院直接与其他国家达成协议。《巴黎协定》就是奥巴马绕过国会以接受(accept)而非批准(ratify)的方式通过的,其目的在于避免启动国会立法程序,进而导致国会僵局。
行政权力的行使确实使得奥巴马得以避开党派之争,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然而这种权力行使的方式也有它致命的缺陷,那便是通过行政命令推行的政策要比国会通过立法的方式推行的政策更加脆弱。总统用他的笔杆子进行决策,这意味着新总统同样可以在一夜之间通过笔杆子把之前的政策都抛之脑后。特朗普已经公开表明他上任后也要像奥巴马一样,充分地运用手中的笔杆子,把奥巴马执政期间的政策一一纠正过来,包括废除CPP和退出《巴黎协定》。这意味着奥巴马政府对于减排作出的努力很可能面临全面后退,那么特朗普想废除奥巴马执政期间的能源政策和行动,从法律上来说有多困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