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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与清:打造新型政商关系
2016年03月31日 07:2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程晨 字号

内容摘要:“亲”:彰显参与型共同治理、协商民主机制新型政商关系定位中的“亲”,不仅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观念,还蕴含了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参与”思想。“清”:彰显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独特优势新型政商关系定位中的“清”,一方面揭示了资本势力“俘获”公共权力导致自由主义民主体制失灵的国外教训,另一方面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独特优势。继“市场失灵”理论之后,就连在西方国家内部,有识之士也不讳言正在产生的“政府失灵”、“民主失灵”现象——社会权利结构极度失衡,严重扭曲了民主体制的运作。政商双方都用这一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就能隔断资本势力和公共权力的不正当结合,既能防止公共权力设租寻租而破坏政治清明,又能防止资本势力控制权力运作而破坏社会公平。

关键词:权力;政商关系;势力;西方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政治经济体制;治理;失灵;民主;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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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引发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这两个字的概括除了提法新颖、简明精当之外,细心参详,更能从理论层面给人一些启发。

  “亲”:彰显参与型共同治理、协商民主机制

  新型政商关系定位中的“亲”,不仅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观念,还蕴含了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参与”思想。

  “民本”观念深植于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尚书》有“民惟邦本”之训、《墨子》有“爱民谨忠”之倡、《左传》有“国兴听于民”之说、孟子有“民贵君轻”之辩、荀子有“民水君舟”之喻、黄梨洲有“天下为主君为客”之论。“民本”思想下的“亲民”,实质在于强调执政者应当充分重视民众的利益,在经济上惠民富民、在行政上利民便民、在文化上教民化民。这正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所指的,“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求执政者以民众的利益为宗旨,还进一步要求执政者善于调动社会力量、整合治理资源、汲取外部信息和智慧。近年来,参与型共同治理机制无论是在国家立法、大政方针层面,还是在行政治理具体措施层面,都有效促成了社会意见通畅表达、决策信息充分收集、群众公民广泛参与。参与型共同治理已经构成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政治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实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党和国家一贯的方针政策。工商业人士在经济建设领域拥有较多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正是经济领域参与型共治机制中重要的建设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以,这个“亲”字不仅准确体现了新型政商关系,还兼容了中国传统优秀政治伦理和现代国家治理先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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