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本网原创
发挥学术评价体系应有的规范和考量作用
2014年10月09日 16:4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蔡方鹿 字号

内容摘要:不能否定量化考核的合理性客观地说,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其存在的理由,并且为学科发展、客观评价学术起到了相应的作用。成果载体的等级与成果质量不完全成正比虽然在科研考核中量化评价比较容易掌握,不同的学科也可以操作和使用,但在学术评价中学术水平的高低和质量的优劣却并非学术刊物、出版社的等级所能衡量,尽管这是一个比常重要的参考指标。因而会出现以对学术成果载体的评价替代对学术成果内容本身价值的评价,即出现“以刊评文”、“以出版社评书”的现象,使人们对学术成果载体的重视超过了对学术成果内容本身价值的重视。注重对学术成果社会效用的评价现行的学术评价体系存在一定的流弊,须不断调整和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学术评价;学科;科研;研究;实践;基础理论;学术成果;教学;刊物;考核

作者简介:

  对学术评价体系的讨论,应注重对其社会效用的评价,尤其是在对应用性学科的评价时更应如此。即使是基础理论学科,最终也是为了社会发展的实践服务。

 

  笔者从事科研工作34年,从事教学工作18年,曾任核心期刊编辑14年,并担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参加过一些项目立项、职称评定、成果评奖等评审工作,在此过程中,自己对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也有一些思考。

  不能否定量化考核的合理性

  客观地说,目前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其存在的理由,并且为学科发展、客观评价学术起到了相应的作用。

  改革开放之初,人们从事科学研究,对学术水平和质量的评价还没有形成现在这样一套系统的体系。学者往往关注把自己的研究内容作为成果发表出去,学术界和管理部门对刊物的级别也没有怎么区分,虽然当时也存在着国家一级专业刊物与各地方刊物的区别。后来随着国家从事科研队伍的扩大、学术研究成果质量和数量的提升,逐步有了从国家到地方、到各高校学报等各级别刊物以及各级别出版社的区别。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政府部门的研究机构等也制定了各自大致相近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如按照刊物、出版社的级别打分,制定了权威A类、B类期刊和C刊(即CSSCI期刊)、C刊以外的核心期刊、普通期刊、增刊、论文集发表的论文;国家A类、B类出版社和地方出版社;以及科研项目立项、科研成果获奖等不同等级、类别划分的规定,把过去较为笼统的定性评价的考核转为较为系统的数字化评分评价的考核。应该说,这种根据对刊物、出版社和其他研究成果进行定量分析而制定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对于促进学术发展、客观评价研究成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与以往科研起步阶段失之于笼统、定性而非定量的考核方法和评价系统相比,这种体系起到了鼓励人们努力从事科研、探索未知,激励研究者取得相应科研成果的效用,应该值得肯定。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刘宇)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