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唐红丽)根据3月 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通知显示, 201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将从4月 1日开始受理申报,并于6月 15日截止。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出版机构需在6月 2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强调,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
关键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科基金;出版机构;推荐;成果文库;申报成果;管理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成果形式;出版著作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唐红丽)根据3月6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通知显示,2014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将从4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并于6月15日截止。各地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以及相关出版机构需在6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据介绍,《成果文库》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公开表彰。申报并入选的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相当;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资助的,由于原资助强度较大,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同时,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强调,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如已入选,将撤销资格,追回荣誉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