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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传播技术革新挑战 不断探索自我约束机制 新闻伦理道德建设日趋迫切
2016年01月06日 08: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张杰 字号

内容摘要:据了解,新闻道德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评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建立健全新闻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推动新闻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等。健全组织化的治理长效机制据悉,先后成立的全国和省区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将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从业人员纳入监督范围,通过新闻评议、媒体道歉、通报曝光等方式,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治理新闻界突出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强新闻道德建设需要健全组织化的治理长效机制,不能仅仅通过新闻从业者的个人自觉来提升职业道德和伦理的整体水准,还需要新闻公共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提供必要、有效的他律约束、专业指导以及新闻界内外的舆论监督与支撑。

关键词:评议;职业道德建设;从业人员;新闻伦理;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宋小卫;新闻从业者;新闻媒体;需要;冲突

作者简介:

  2015年岁末,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宣告成立,全国和省一级新闻道德委员会工作架构初步形成。据了解,新闻道德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受理社会各界对新闻机构以及新闻从业人员职业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评议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建立健全新闻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推动新闻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等。

  有学者指出,复杂的世界经济局势与传播技术革新的迅猛发展给新闻伦理道德的维系带来了新挑战,新闻道德委员会的制度建设及工作推进可谓恰逢其时。当前新闻伦理道德面临哪些挑战?如何规范新闻道德失范行为?围绕新闻道德建设这一话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学者。

  新媒体时代新闻道德失范存在多重表现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丁柏铨认为,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所应当遵循的与其专业特点相关联的职业道德,体现了行业的特殊性。比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用正当的手段获取消息源,真实地报道事实和提供信息,为提供重要新闻线索者保密等。

  在新闻实践中,作为普通个体的伦理要求与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要求经常发生冲突。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委员宋小卫表示,新闻伦理和其他职业伦理及更普遍的社会伦理之间的冲突,是客观并且持续地存在的。所以,需要关注的不仅是如何避免两者的冲突,更要研究产生冲突时如何做出正当、正向的最佳选择。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胡春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媒体时代,消息来源和真实性“无从可知”,这严重损害了新闻事业的严肃性与专业性。胡春阳坦言,新媒体时代的新闻报道为寻租大开方便之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有偿上帖、有偿删帖等既违法又违背新闻伦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也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秩序。

  在新媒体时代,新闻道德失范现象缘何会进一步凸显?在受访学者看来,本来信息时代为新闻从业人员带来了无所不知的可能性,但也容易造成部分新闻媒体对社会变革、社会问题等严肃话题选择性地“知”与“不知”。胡春阳说,在新媒体时代,有些传媒人对琐事趣闻、花边小道、街头巷议、怪力乱神等轻话题趋之若鹜,而对社会变迁等紧要问题视而不见,对社会问题的追问显得淡而无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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