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呈现暴增态势,受条件的影响,政府可以审核和限制的信息数量总是有限的。通过立法等多种形式对网络言论标准和流行范围等进行严格规定,倡导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权。
关键词:审核;限制;网络信息;处理;影响;美国法院;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言论;判决;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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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呈现暴增态势,受条件的影响,政府可以审核和限制的信息数量总是有限的。美国法院通过了相关判决,最终形成了对其进行一定限制的发展局面。通过立法等多种形式对网络言论标准和流行范围等进行严格规定,倡导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权。并对网络数字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
3.1 危险原则
即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社会发展安全的威胁,时刻处于警戒状态,减少信息的危害程度,并在具体应用中将其落实。但是在具体审核中,美国受传统民主思想意识影响较深,将国家和地区利益看得较重,备受多个地区的推广。
3.2 事后处理原则
在言论等造成危害后,对其进行限制处理,即追踪处理的方式。该种方法与事前处理相比,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同时在实施中需要把握好度,即处理中其严厉程度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相关的惩罚措施需要结合特定的环境来考量,并不能做模糊不确定的规定,从而影响到今后措施的执行力度。
通过上述分析可得知,美国社会在发展中十分重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并对网络言论等有很严格的限制。虽然在法律上,美国提倡民主和言论自由,但是通过具体的审核制度和程序,可以了解到这种自由仅仅只是法律层面上的自由,在具体个案的处理中,还是以国家和地区安全为核心,对信息审核和管理机制等都有严格的程序。
本文节选自《探究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及其对我国之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