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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建军:土地流转中农民权益的司法保护
2014年12月21日 19:5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侯建军 字号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通过流转方式转化为城镇建设和工业用地。

关键词:土地;司法保护;农民权益;农村土地;侯建军

作者简介: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通过流转方式转化为城镇建设和工业用地。加强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成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笔者以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为视角,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着眼加强农民权益司法保护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正处于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交易的过渡阶段,还没有完全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轨道,在农民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

  从人民法院办理的相关案件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一是农民的主体权利得不到保障。在土地流转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擅自代行农民主体权利。二是土地流转的公开民主度不高。三是村、镇组织违规流转土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以假入股、联营,真出让、出租的形式,将农村土地转让给企业使用;有的乡镇政府擅自变更土地用途,采取“以租代征”方式自建产业园,违规占用农村土地。四是政府征收不规范。近年来,地方政府为推动城镇化发展,强力实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工程,大量征收农村土地,但由于很多地方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征收程序不规范,被征收人抗拒情绪激烈,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五是司法保护渠道不畅通。农村土地流转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由于当前国家实行鼓励探索的弹性土地流转政策,各地土地流转政策差别较大,给司法介入造成了很大困难。许多法院因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标准难以把握,对因此形成的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有特定的体制政策与社会背景原因,也有具体的制度机制因素。一是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权利主体多元。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属集体组织、农民、政府三方主体,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在土地流转中主动参与少,被动接受多,致使主体权利行使不充分,自身权益难以保障。二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农村土地流转失序。当前,虽然从政策层面允许土地流转进行市场化运作,但配套法律制度还未及时跟进,相关管理法规缺失,农村土地市场化运作仍停留在探索阶段,没有建立起规范完善的流转程序与管理制度,致使流转随意性大、隐蔽性强。三是土地快速增值形成利益驱动。在城镇化、工业化乃至城乡一体化的推动下,农村土地价格快速攀升,受价值激增的利益驱动,村集体、乡镇及上级政府采取出租、征用等方式积极推动土地流转,使大量农村土地转变用途。四是政绩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加剧农村土地不当流转。一些地区以 GDP 为政绩考核主要指标,导致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把土地流转作为经济增长支点,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违规进行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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