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法律的功能在于调整现存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统治阶级的社会统治的目的。因此,如何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立法效益,实现社会统治的目的,是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往往忽视法律效益这一重要的方面,仅仅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只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而不管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实用价值以及法律功能实现的诸种因素。因此,探索法律效率与效益,探索法律实现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和途径,不仅是立法者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以及法律教学科研部分学者们的任务。
关键词:统治;立法;探索;法律问题;阶级性;需要;法律效益;社会政治;研究法律;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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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功能在于调整现存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秩序,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统治阶级的社会统治的目的。因此,如何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立法效益,实现社会统治的目的,是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然而,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往往忽视法律效益这一重要的方面,仅仅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只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而不管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实用价值以及法律功能实现的诸种因素。因此,探索法律效率与效益,探索法律实现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和途径,不仅是立法者的任务之一,同时也是法律工作者、司法工作者以及法律教学科研部分学者们的任务。
随着社会发展,我们面临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传统的法学理论已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正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的挑战。法律效益问题、法律的价值目标、法律的公正与效益的价值评判以及法律在实际社会政治、经济等诸领域的运用所能产生的法律效应等,都已经成为法学家们所要研究的现实问题。人们在研究法律价值过程中越来越发现法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利益机制的经济构成因素。但是从总体上看,我们的法学研究并未能摆脱传统的法的价值观念的束缚和影响,对法的深层次问题缺乏更为实际的研究与探索。因而,无论是现实的需求,还是理论的召唤,都需要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法的本质作更深入、更广泛的探讨。
由于法律与经济存在着割不断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用经济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律问题,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要探索法律存在于社会之中所具有的经济原因及其法律作用于社会运行机制的最为合理的价值条件,揭示法律规范、法律制定及其实施过程的经济性,以便提高法律的效益,增强法律的适应性。
(节选自孙林:《法律经济学研究若干问题述要》,《经济法制》1995年第0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