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题:直面问题务求实效——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人大监督工作亮点新华社记者朱基钗、蒋芳、梁建强“检查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8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一组数据概括出过去一年监督工作成绩。在实践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对执法检查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形成了选好执法检查题目、搞好执法检查组织工作、全面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开展审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要求“一府两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6步走”全链条监督工作流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
关键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交通安全;询问;法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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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 题:直面问题 务求实效——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看人大监督工作亮点
新华社记者朱基钗、蒋芳、梁建强
“检查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8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一组数据概括出过去一年监督工作成绩。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和宪法法律的实施,是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哪些监督工作?采取了什么方式方法?取得了哪些实际成效?记者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具体案例一一评析。
备案审查:一辆电动自行车牵动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了杭州市民潘洪斌的来信,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起因是他骑行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该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
事情虽小,却事关重大。收到审查建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过发函审查和对相关反馈意见的认真研究,得出结论——条例关于扣留非机动车并强制托运回原籍的规定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一致。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此问题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要求对条例规定进行修改。
一辆电动自行车牵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权力,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立法法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报备的30多件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研究处理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92件,对发现的与法律不一致的问题进行监督纠正。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表示,对地方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的职责,不仅从法理上是合法的,以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国家的法治精神得到贯彻,保障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