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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考古学走出“象牙塔”
2015年03月27日 21:07 来源:人文岭南第48期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老一辈考古学者很早就意识到考古通俗化的问题,夏鼐先生从1949年开始就以“漫记”(《敦煌考古漫记》)的方式向公众讲述了他的西北考古之旅,既有对古代遗址的严谨探索,也有对风土人情的生动描述,称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考古科普。既然开展公众考古是考古机构、考古人员向社会实证自身专业价值的机遇,也是对公众的一种责任,那么就必须将组织公众考古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开展,这也对考古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关键词:文化遗产;遗存;成果;考古发掘;学术;考古工作者;文物保护;遗址;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学科

作者简介:

  让考古学走出“象牙塔” 

  李梅田

  在20世纪初期的“疑古”思潮中诞生的中国考古学,正如它的前身——金石学一样,天生被赋予了“证经补史”的使命,无论是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还是傅斯年的“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考古学最重要的或唯一的目的就是弥补文献资料的不足,为史学研究服务。考古学归根结底是“象牙塔”里的纯粹学术。

  使考古工作成为有组织的群众性工作 

  在中国考古学的近百年发展历程里,考古学为重建古史、丰富史料、再现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学科理论与方法也日趋成熟,但任何学科的发展都需要顺应时代的变化,考古学在这个社会变革的年代也应与时俱进。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在基本建设和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文物古迹被揭露,考古学家的工作引起了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尽管公众对古代遗存的好奇与日俱增,对身边越来越多的文物古迹充满了疑问,然而以古代文化遗存为工作对象的考古学依然以其独特的工作方式不为外界所知,保持着相当的封闭性和神秘性,考古学与公众之间的隔阂凸显出来。一方面,在公众的眼里,考古学几乎就等同于“盗墓”、“探险”、“寻宝”等,而对考古学的学术成果缺乏了解与关注;另一方面,经济利益的驱动和部分公共媒体的误导加剧了文物的盗掘与流失,考古学面临着学术研究与文物保护之间的窘境。

  考古学家在痛心疾首之余,似乎应该重新思考考古学的学科定位,除了历史重构的学术使命外,考古学理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那就是放下身段,走出“象牙塔”,更多地关注公众与社会,将纯粹的学术研究转变为以学术为基础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即大力推行“公共考古学”或“公众考古学”。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考古学的开创者苏秉琦先生就针对大规模基本建设中的繁重考古任务,提出了“依靠广大群众,使考古工作成为全国规模的有组织的群众性工作”。20世纪70年代也出现了由工人、农民参与并撰写发掘简报的考古工作,不过这些都是特殊历史时期的考古活动,在目的和理念上与当今的公共考古学有很大不同。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历史文化遗存面临着与今天中国相似的困境:工业化建设中的文物破坏事件日益增多、盗掘和非法文物交易日渐盛行。在这种情形下,美国考古界提出了“公共考古”的理念,其核心是将考古遗存视为一类公共的文化资源,将文化遗产的阐释、教育、保护与利用作为专业考古工作者的重要任务,注重与公众共享文化遗产。目前美国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机制已经相对完善,应该说与“公共考古”的推行密不可分。

  考古成果理应与公众共享 

  中国考古学要顺应时代,走出“象牙塔”,同样要思考考古学与文化遗产、公众的关系。

  首先,考古工作应以遗产保护为基本出发点。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存状况十分脆弱,很容易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的摧残,任何考古工作客观上都是对文化遗产的破坏。因此,对专业考古工作者来说,除了提高田野工作技术水平外,更重要的是增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将学术意义上的考古遗存按文化遗产来对待,慎重对待每一个考古遗存,当学术研究与遗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以遗产保护为重。早期的考古发掘强调对遗存的全部揭露,往往将文化堆积全部清理,直到生土为止,这样的考古发掘固然有利于完整地揭示遗存的形成过程,能够提供更完整的学术信息,但也造成了对遗存的永久破坏。不过,后来兴起的聚落考古、大遗址的研究思路有效地改进了这样的田野考古方法,较好地体现了以文化遗产保护为重的考古工作理念。

  其次,文化遗产是社会的公共资源,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学术研究的素材,考古学家对它们的发掘和研究属于公共事业的一部分,理应与公众共享成果。考古遗存不仅是古代物质文明的标志,也凝聚了古人的行为模式、思维方式、社会伦理,既是祖先遗留下来的物质遗产,更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公众是可以从中得到感悟和共鸣的。考古学家有义务将自己的工作向公众进行阐释与传播,赢得公众对文化遗产的理解与尊重,从而奠定遗产保护的社会基础。

  当然,公共考古理念下的文化遗产保护必须以考古学术研究为基础,没有充分的考古学基础研究,或者无视考古学的学术成果而进行的文化遗产保护,很容易造成肆意开发或错误利用,类似的案例在当今的文化遗产保护中时有发生,这是对公共文化资源的破坏。因此,公共考古学应是由专业考古工作者主导、以面向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为目的的考古推广行为。

  文化遗产的公共性要求考古学家将自己的工作尽可能公众化,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沟通。中国老一辈考古学者很早就意识到考古通俗化的问题,夏鼐先生从1949年开始就以“漫记”(《敦煌考古漫记》)的方式向公众讲述了他的西北考古之旅,既有对古代遗址的严谨探索,也有对风土人情的生动描述,称得上是一次成功的考古科普。近年中国考古学在这方面做出了多方面的尝试,开展了诸如成果展示、现场体验、科普讲座、媒体传播等大量活动,出现了一些既有学术深度、又贴近公众的考古科普著作,还建立了很多考古遗址公园,考古与文化遗产正在一步步走进公众的生活。

  简单搬迁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公共考古活动方兴未艾,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了文化遗产,但在具体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与初衷相悖的现象,如在一些考古活动中就出现了文化遗产与当地居民的矛盾。有些地区为了考古发掘、“申遗”或建立遗址公园,往往将遗址范围内的居民悉数搬迁,如此固然方便了对文化遗产的统一管理,但长远看来并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因为这些遗产地的居民早已与文化遗产融为一体,形成了居民、民居与古代遗存和谐共处的独特人文景观,简单粗暴地将居民与遗产地分开并非聪明的处理方式,绝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类似的教训其实在公共考古学初兴时期的美国早已存在,肯塔基州的斯拉克家族(the Slack Family)农场是一个美洲原住民农场,内有丰富的原住民文化遗存,由于世居于此的家族保护行为,农场内的文物得以幸免于席卷美国的盗掘之风,但是当1987年农场被卖出后,迅速被盗掘者变成满目疮痍的废墟。正是由于这样的教训,美国考古学家很早就注意与土著居民或研究对象的后裔合作,既达到了学术研究的目的,也使得文化遗产得以妥善保护。

  尽管苏秉琦先生早在十多年前就已明确提出考古学的“科学化和公众化”理念,但中国真正的公共考古活动才刚刚起步。可喜的是越来越多的考古专业工作者已经走出象牙塔,展开了公共考古学理论与实践的初步探索,考古学与文化遗产、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日渐紧密。依托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中国的公共考古学一定可以走得更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考古文博系教授)

 

■文物保护志愿者参观考古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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