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尤其是2010年,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关键词: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中全会精神;立法;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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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良法奠基善治

王华斌绘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数代人的努力,我国的法律体系从无到有。尤其是2010年,以宪法为核心,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三个层次,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等7个法律部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使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立法仍不适应
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但法律体系中不协调、不一致、体系性差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位网友在网上购买一台热水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漏电,导致其受伤住院。此时,摆在法官面前的有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外,还有最高人民法院颁行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国务院的相关行政法规,均可适用,但各自的逻辑和价值有所不同,规定也不尽一致。
“因法律规定不一而导致的‘同案不同判’现象并不少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说,一些法官仅凭自己对法律的感悟和理解而适用法律,以至于在一审中法官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二审中法官又适用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从而导致两审的裁判结论大相径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