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罪5013件7237人,起诉20969人。
关键词:环境资源;起诉;罪案;犯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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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北京6月12日电(记者庄庆鸿)记者今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罪5013件7237人,起诉20969人。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针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罚代刑”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加大了监督移送、立案力度。
在2013年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期间,共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89件89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0件751人。
从今年3、4月的统计数据看,已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破坏环境资源涉嫌犯罪案件228件,同比上升10.1%;批准逮捕929件1375人、起诉2158件3309人,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上升22.6%和14.4%。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表示,环境资源犯罪多发有“四大原因”。
第一,部分地方领导干部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片面追究经济增长,放任犯罪,甚至干预执法。
二是部分企业以重点项目为借口,罔顾公益、蔑视法律。
三是非法猎捕濒危动物及盗伐林木等犯罪往往带来暴利,部分不法分子不断铤而走险。
四是部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处刑较轻,“震慑力度不够”。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司法实践中,毁坏草原、林地未达1000亩的人员多处以缓刑,罚金仅数万元。
肖玮表示,检察机关还将进一步以办案作为专项监督活动的立足点,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