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平台经济是21世纪经济发展中日益浮现的一种主导模式。与此同时,在“双创”浪潮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也将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因而开展平台理论研究,具有重大且迫切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理论研究;视角;交易;交易平台;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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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是21世纪经济发展中日益浮现的一种主导模式。数据统计表明,世界100强企业超过60%的营收来自平台型业务,典型的如苹果、谷歌、亚马逊和脸谱网等。“互联网+资源平台”能够帮助生产要素在供给侧与需求侧有效匹配,并通过价值共创产生“1+1>2”的效果。与此同时,在“双创”浪潮下,互联网平台企业也将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因而开展平台理论研究,具有重大且迫切的现实意义。

从产品开发平台、交易平台到创新平台
平台理论研究紧跟产业实践步伐,经历了从产品开发平台到交易平台再到创新平台的演进。牛津英语词典中“平台”(platform)一词最早出现在16世纪,主要意涵是“支撑个体和事物活动的凸出平面,通常采用比较松散的结构以满足各种不同的运营活动”。20世纪90年代末,管理研究中也开始采用这一概念。在新产品开发研究领域,以平台架构为基础衍生出多样化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大规模定制需求并有效降低成本,从而在汽车制造、电子产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几乎同时期,经济学网络产业组织理论沿着网络外部性问题不断延伸,开始从“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转向采用内涵更广的“平台”一词。以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梯诺尔为代表的研究者,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价格设计解决平台构建中的“鸡生蛋”难题,以及平台竞争策略及其引发的社会福利问题。在21世纪的开放式创新趋势下,企业不能也不应在内部完成所有创新活动,更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对平台架构设计和控制来激发第三方创新,这需要处理好“平台稳定性”和“互补品多样性”之间的张力,从而构建起互利共赢的产业创新商业生态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阶段的变化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只是关注层面不同,从企业内产品研发平台,向企业间供应链交易平台和产业创新支撑平台跨层面地演进。三者的相互融合趋势也十分明显。
平台经济兼具“交易”与“创新”二重属性
在平台模式威力不断凸显的同时,实践界乃至学界在平台认识上颇有争议。对中国产业实践而言,平台经济已证明其威力所在。以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基础架构的搭建,培育起可跨情境应用的动态能力,从而不断向传统行业和领域实施“非线性打击”。传统企业在这一新旧商业逻辑交替时期,饱受转型阵痛,基于“平台垄断说”对平台企业提出质疑。这一观点认为,平台企业通过交易过程中的同边和跨边网络效应,将形成强垄断,进而抑制创新,不利于经济发展。典型如淘宝网,此类观点认为“在淘宝上交易的杯子始终还是杯子,并不能创新人们喝水的方式”。网上交易只是在“分蛋糕”,改变了厂商、中间商和用户之间的利益分配,而并没有“做大蛋糕”。这种观点未能清晰地认识平台属性中“交易”与“创新”存在的二元性。一方面,他们只看到了电子商务型的交易平台,而没有注意到大量创意创新平台的涌现,例如以猪八戒网、点名时间为代表的创意开发平台,以海尔工厂、红领服装和尚品宅配为代表的C2B制造创新平台。另一方面,即便就淘宝网而言,它也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交易市场,而是开发和引入了大量提供新服务的种群,在淘宝商业生态系统内实现共生依赖。
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中,吉登斯早已指出,需要特别注意二元性认识容易引发的错误理论导向。他从社会系统与个体行动之间的关系出发,指出传统二元认识容易出现“有行动而无结构”或“有结构而无行动”的极端情形,而这都与“结构和行动相互作用(interplay)”的实际情形不符。类似地,对于平台而言,在“交易”和“创新”两大属性上,亦需从“二元性”走向“二重性”。对任意一个平台而言,均兼具“交易”和“创新”两大属性,差异只在于其更偏向哪一属性,而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实际上,对平台的这一认识在企业理论的创立初期亦出现过类似情形。科斯和威廉姆森对于企业性质的认识从交易视角出发,因而关注的核心是“交易”及交易成本;同时期的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则认识到企业不仅仅是一个交易主体,更是一个生产主体,它与市场最大的不同体现在可以通过要素投入产生“1+1>2”的结果。可见,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组织模式,对于其性质的认识需要回归企业理论传统,融合交易和创新二重属性。
学科交叉研究大有可为
从二元性向二重性转变,正确认识平台的目的在于为平台理论研究中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的学科交叉提供基石。经济学领域对平台的研究较多是从新古典经济学出发,关注交易效率,因而并不能将平台创新变量纳入分析模型。管理学创新领域的研究恰好能弥补这一缺陷,通过将创新中新颖性和管理效率权衡这一经典问题框架引入平台研究领域,可以大大拓展已有研究。
平台作为基础架构,连接多边主体,在关注经济效率的同时,亦需关注平台经济行为的社会嵌入,以此尝试开辟平台组织的社会学研究新领域。一方面,平台运营内在的核心机制是网络效应,这与社会学自然存在交叉的可能。传统经济学看待网络效应,只是单纯从临界规模以及外部性出发,而社会学家所关注的问题在范围上大为扩展。从齐美尔、格兰诺维特开始,对社会网络的研究逐步建立起涵盖社会网络结构、关系和认知多维度的“结构和行为互动”分析框架。在平台经济学“鸡生蛋”难题分析框架中,引入社会网络研究成果,将有望打破已有研究对网络过度抽象的建模,形成对现实更具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另一方面,产业实践表明,平台作为基础架构,其竞争力在于构建起平台商业生态系统,对于平台商业生态系统竞争优势的构建,以及系统稳定性、形成和演化等问题,则可以与组织理论中的组织治理理论、种群生态理论乃至制度逻辑等寻求交叉结合的可能。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平台运营商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及其网络治理研究”(7137323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