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康德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问题,是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笔者在“意识内在性”问题的视域下,解析黑格尔与康德的不同哲学路径,以明了黑格尔超越康德之本质意涵。
关键词:黑格尔;笛卡尔;意识内在性;哲学;形而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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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问题,是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要康德,还是黑格尔?”的追问,是一批后起哲学家在哲学路径选择时,经常遇到的问题。理解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路径,须深入到其哲学路径最为根本的问题上,才能有效解析两者的思想差异。笛卡尔开启的近代形而上学的逻辑发展中,意识存在性质的讨论是一个贯穿始终的重要哲学问题。康德和黑格尔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不同答案。笔者以为,对于意识存在性质的讨论,黑格尔彰显了理性发展运动的辩证法和贯穿历史性原则的优越性。他将以往哲学原则作为思想发展的环节纳入自己的哲学体系,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备的哲学体系,其思想的丰富性和广博性也超越了康德,从而将德国古典哲学推向极致。笔者在“意识内在性”问题的视域下,解析黑格尔与康德的不同哲学路径,以明了黑格尔超越康德之本质意涵。
笛卡尔开启“意识内在性”问题
笛卡尔是西方近代哲学的开创者,他为近代哲学发展找到一个新的思想起点。“我思”原则就是笛卡尔确定的哲学新起点,也是贯穿近代形而上学发展的主导原则。他所确立的是“思维”、“意识”原则,用黑格尔的话说是“现实自我意识”的原则。这一原则的性质是什么?在“我思”原则的视域中,意识的存在特性是如何被规定的呢?
在笛卡尔那里,意识是在“我思”的基础上被建立起来的两个实体之一。意识作为独立的实体不可能贯通外界事物,它只能意识到自身。正如海德格尔所揭示的,如果我说“我意识到我”,这同时也是在说,“我意识到我自身之我”。这个“自己意识到它的自身”的意识之存在特性,是通过主体性被规定的。然而,这一主体性又是“从自身出发的思维”即“我思”。因此,在笛卡尔“我思”的原则之下,关于意识存在性质的分析只能陷入封闭的自我意识的内在循环之中。
海德格尔认为,在笛卡尔那里规定意识存在性质的主体性的存在性质是没有得到询问的,而且自笛卡尔以来,它就是fundamentum inconcussum(禁地)。正因如此,源于笛卡尔的近代思想将主体性变成了一种障碍,它阻挠人们把对存在的追问引入正途。因此,如果我们从这一角度理解“我思”原则,它就是一个拘泥于“意识之内在性”的原则,建基于“我思”原则之上的近代形而上学,无疑受这种主体性哲学和“纯粹内在性”思想原则的支配。在西方近代形而上学发展脉络中,康德和黑格尔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思想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