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谭嗣同在其著《仁学》中,不遗余力地抨击君主专制制度,以及维护此种制度的纲常名教。针对杨度的家族主义批判,礼教派人起而辩驳。
关键词:谱系;国家主义;家族;主义;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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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建立。若仅就政权更替而言,不过是民国取代了清廷。然而若着眼于帝制解体、共和确立这一历史性转变,则可以说“民国”取代了“家国”。这里,“民国”不只是国之名号,更指向一种现代国家形态,正好比“家国”不只是一种用以抒发文人情怀的修辞,而指向一种特定国家体制一样。
传统所谓国家,与朝廷同义。顾炎武尝区别“国”与“天下”之不同,谓“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后世流行一时的救亡口号“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显然源出于此。不过,这种借取是表面上的,后者所谓“国家”,既非顾氏所谓“国”,亦非其所谓“天下”,毋宁说,它是由对传统之“国家”和“天下”观念的批判与超越而来。
视国家为朝廷,系之于一家一姓,原本是家国体制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在中西交通日益深入,西方各种政治思想、文化观念和社会思潮大量涌入和传播的清末,这种国家观念开始变得不可接受。光绪二十六年(1900),张之洞作《劝戒上海国会及出洋学生文》,力宣忠君爱国之义。时人沈翔云公开作复,指张文百谬,皆出于一,即“不知国家为何物,不知国家与朝廷之区别”。根据他的定义,所谓国家,“即人们集合之区域,以达共同之志愿,居一定之疆土,组织一定之政治,而有独立之主权者也。……由此观之,国家之土地、疆域、庶务、政治、主权,何一非本于吾民,故曰国家者,民众之国家也,非一人之私产也”。至于朝廷,则“指君主于国家中所占之地位而言,属于一姓也”。故国家与朝廷实为二事。国之强弱不决于朝廷之强弱,且世上有无朝廷而有国家者,有无国家而有朝廷者。至中国之人,以国家为朝廷私物,视国家兴亡为朝廷私务。“于是国家之土地听朝廷之割让,国家之庶务听朝廷之荒废,国家之疆域听朝廷之淆乱,国家之政治听朝廷之败坏,国家之主权听朝廷之放弃。甚至朝廷败亡为异族人所据有,吾国人亦遂安然奉之为朝廷,且奉之为国家,而靦然号于人曰,吾中华也。……故今日而忍中国之亡也则已,如不忍中国之亡,必自辨朝廷与国家之区别始。”(沈翔云:“复张之洞书”)此种区分国家与朝廷,以国家属于全民,朝廷不过一姓之私的看法,在当时极为流行,这一改变表明,传统的家国观念开始为现代的民国观念所取代。而这种改变的另一面,则是传统天下观念的式微。
前引沈翔云文论及国人不以异族统治为意,而曰吾中华者,即隐寓对“天下”观念的批判之意。当时人相信,中国之所以积弱,不敌列强,是因为中国人缺乏国家观念。而国家观念之付诸阙然,除了前述以朝廷为国家这一原因外,也是中国人特有的“天下”观念有以致之。古之所谓天下,在大部分情况下即指王朝统治下的国家,惟其仍非清末时贤所欲建立的现代国家。且“天下”所具有那种无远弗届的意味,又令它较一般所谓“国家”更少确定性。进而言之,“天下”之公共性质,冲淡了国家与种族、疆域之间的关联,令基于民族和地域的国家认同不易建立。“天下为公”,惟有德者取之。故异族入主中原,亦可以据此证立其统治的正当性。这些,在接受了近代西方思潮,想要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革新者看来,均为谬误且有害之观念。如此,我们在清末政治论述中便看到这样一种饶有趣味的观念变迁:一方面,传统上与朝廷同义的国家概念被重新定义,国家属于民之全体,民为主权者。一姓之君,如若保留,也只能是国家的一个部分。另一方面,传统的天下观念因为有碍于民族国家之建立而被批判和弃置。但与此同时,作为“天下”之属性的“公”依然保有其崇高地位,而转移于国家和作为主权者的国民,并赋予后者无可置疑的统治正当性。于是,传统家国体制内的一家一姓之私对天下之公,便转化为现代国家架构中一族一姓之私对国民全体或国家之公,而在此转变的过程中,本身属私的一姓一族,最终将无可挽回地失去其统治者地位。它最后的命运,或者是被改造后重新安置于新的国民国家内部,或者是被逐出这个即将建立的新国家,彻底地成为历史。而无论是哪一种结局,家与国之间过去那种融合无间的结构性关联,都会被完全斩断。
如前所述,名为家国的国家形态,表现于体制,是基于族姓统治的家天下,表现于意识形态,则是以忠孝为核心的所谓纲常名教。因此,要变传统的家国体制为现代国家制度,就不但要打破家天下的格局,区分国家与朝廷为二,而且要解除纲常名教对国民的约束,让国民摆脱父权和皇权,最终让“国”脱离“家”而独立,确立国家在政治上和道德上的自主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