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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功能古今认识存差异:修志之道贵在存史
2015年05月07日 13:4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和卫国 字号

内容摘要:”现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在大型方志丛书《中国地方志集成》序言中,明确提出“历史与方志,异流而同源”,“经书既是史学的起源,也是方志的起源”。方志传承的是文明,明道是方志编修的最高境界。存史、明道不仅是对方志功能的具体表述和修志理念的充分表达,也是方志作为资料性著述的最本质反映,更是“文以明道”、“文以载道”传统在方志编修维度的延伸,同时也是方志编修这一优秀文化传统历久弥新的真谛所在。二是以存史为前提,注重以志明道,进一步深入分析、系统记述自然和社会发展演变的逻辑、规律等根本性内容,承载时代的认知水平、思维高度和价值取向,切实提高方志的传承功能,提升其思想内涵和理论高度,努力实现方志由存史向明道的飞跃。

关键词:方志的;六经;地方志;问道;记录历史;历史智慧;文明;存史是;传承;修志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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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志之道贵在存史

 

  历代修志,绵延不绝,成果蔚为壮观。修志之“道”何在,达官显宦、博学鸿儒通过序、跋、凡例等形式,对此多有阐发。人们从中归纳出方志的三大功能,即存史、资治和教化。值得注意的是,前人对三者的地位并未明确加以区别。今人则多从方志作为“官书”服务政府决策的角度,认为资治是方志的首要功能,这种看法不无偏颇。

  存史系方志立身之基

  《周官·春官》曰:“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汉代郑玄注曰:“志,记也,谓若鲁之《春秋》、晋之《乘》、楚之《梼杌》。”梁启超据此论定,“最古之史,实为方志”,从方志源头上确认了志与史的天然联系。“郡之有志,犹国之有史”,逐渐成为世人公认的方志定位基本原则。可见,存史是修志的本义所在,否则方志就失去存在的意义。

  邹逸麟指出,在方志的三种功能中,存史是核心,也是方志的第一要义。存史不仅仅是对方志功能的提炼,更是对方志编修的基本要求。这一功能强调的是,方志必须以鲜明的地域性、资料性、著述性特点,客观、系统、真实地记述历史;方志资料必须具备应有的信息含量、史料价值和历史意义;方志所存之史并非无据的、随意的,而是可靠的、传世的、任何人都无法抹去的历史记忆。因此,只有秉笔直书,确保方志的存史价值,以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权威资料说话,方志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更好地发挥资治、教化等功能。

  然而仅此而论,尚未臻修志之至理。以上强调存史的重要性,仍不外乎具体功能层面。既然方志编修是我国绵延不断的优秀文化传统,那么人们对方志的功能有没有更高层次的认知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对此问题的解答,如果仅停留在志与史的关系层面,则远远不够,必须递进一步,从志与“经”的关系中寻找线索。

  明道乃方志编修之道

  清代前期,一些人已经注意到志与经的联系。康熙年间,湖北驿传盐法道宫梦仁(1623—1713)在《湖广通志》序中称:“夫志近于史而原于经。”乾隆年间,山东驿传道张体仁在《山东通志》序中也指出:“六经垂世尚矣。国有史,省郡邑有志,史根于经,志根于史。”现代方志学家傅振伦在大型方志丛书《中国地方志集成》序言中,明确提出“历史与方志,异流而同源”,“经书既是史学的起源,也是方志的起源”。方志已不再被简单地视为资料的汇集,而是与史、经有着密切关联。不过,以上所论多是对方志起源的简单追溯,并未对其功能和价值予以深入阐发。

  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认为,“志乃史体”,并将方志分为“志”、“掌故”、“文征”,实现了志与经的成功对接。他指出:“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诗》、《礼》三家之流别耳。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别也;文征诸选,风《诗》之流别也。获麟绝笔以还,后学鲜能全识古人之大体,必至积久然后渐推以著也。”方志所分之三书,实际上是对经的统绪的延续和传承。

  如果将章学诚“志乃史体”之说与其“六经皆史”之论并视,则志、史、经之关系就更加明晰。加上他对经的功能定位,即“道寓于器”,“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后世服夫子之教者自六经,以谓六经载道之书也,而不知六经皆器也”,可以说,通过“志为史体”、“六经皆史”、“六经皆器”三种理念的表达,方志在理论意义上已经被赋予与史、经一样的载道、明道之“器”的地位。方志编纂的现实意义由此被大幅抬升。这也成为章学诚毕生倾心于编修方志的重要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撑。总之,方志属史,在存史功能之上,明道又为方志功能的最高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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