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八十自叙》是林语堂先生的自传,内容计十三章,自童年故乡家庭始,中经攻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德国莱比锡大学,再后返国在北京教书,对所经过的三十年代及当时接触的人物有扼要的描述,最后是专心创作时代。
关键词:林语堂;自述;传记;八十自叙;语言学
作者简介:
生平无书不读。希腊文、中文及当代作家;宗教、政治、科学。爱读纽约时代杂志的要目栏及伦敦时报的“第四社论”;还有一切在四周加框儿的新闻,及科学医药新闻;卑视一切统计学——认为统计学不是获取真理真情可靠的方法;也卑视学术上的术语——认为那种术语只是缺乏妙悟真知的掩饰。对一切事物皆极好奇;对女人的衣裳、罐头起子、鸡的眼皮,都有得意的看法。一向不读康德哲学,他说实在无法忍受;憎恶经济学。但是喜爱海涅,司泰芬·李考克(Stephenleacock)和海伍德·布润恩(Heywood)、“老鼠”和“唐老鸭”。
他与外交大使或庶民百姓同席共坐,全不在乎,只是忍受不了仪礼的拘束。他决不存心给人任何观感。他恨穿无尾礼服,他说他穿上之后太像中国的西崽。他不愿把自己的照片发表出去,因为读者对他的幻像是个须髯飘动落落大方年长的东方哲人,他不愿破坏读者心里的这个幻像。只要他在一个人群中间能轻松自如,他就喜爱那个人群;否则,他就离去。当年一听陈友仁的英文,受了感动,就参加了汉口的革命政府,充任外交部的秘书,做了四个月,弃政治而去,因为他说他“体会出来他自己是个草食动物,而不是肉食动物,自己善于治己,而不善于治人。”他曾经写过:“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对妻子极其忠实,因为妻子允许在床上抽烟。他说:“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对他三个女儿极好。他总觉得他那些漂亮动人的女朋友对他妻子比对他还亲密。妻子对他表示佩服时,他也不吝于自我赞美,但不肯在自己的书前写“献给吾妻……”那未免显得过于公开了。
他以道家老庄之门徒自许,但自称除极少数人外,最为努力工作者,非他莫属。他不耐静立不动;若火车尚未进站,他要在整个月台上漫步,看看店铺的糖果和杂志。宁愿走上三段楼梯,不愿静候电梯。洗碟子洗得快,但总难免损坏几个。他说艾迪生24小时不睡觉算不了什么,那全在于是否精神专注于工作。“美国参议员讲演过了5分钟,艾迪生就会打盹入睡,我林语堂也会。”
他唯一的运动是逛大街,另有就是在警察看不见时,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一躺。
只要清醒不睡时,他就抽烟不止,而且宣称他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他知道他的书上哪一页尼古丁最浓。喝杯啤酒就头晕,却不能忘情于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