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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造词羞辱公众智商
2014年05月27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王石川 字号

内容摘要:5月23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

关键词:羞辱;智商;合江县;陈献;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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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有网友在网络论坛发帖称,合江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带女下属开房弄丢配枪,并长期与女下属保持不正当关系,以及与合江一家汽车修理厂有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介绍说,目前合江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对于“丢枪”一事,陈献辉表示,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华西都市报》5月25日)

  于是,又一个新词诞生:暂时性失控。按照其逻辑,前不久发生的四川广安岳池丢枪案也属误判,当事警察不是丢枪,枪支暂时失控——被小偷偷走,后又追回。因此,当事警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太冤枉了。

  现实中,像这样的荒诞辩解委实不少,比如众所周知的“戴套不算强奸”,“打牌没有赌钱”,“开房没有过夜”等等。或将强奸淡化为临时性即意犯罪,将小姐辩称为女同学,明明是公款旅游却说是考察,明明是上班赌博,却说“陪单位女同事安全度过更年期”,甚至连贪污国家公款,也被称为“工作需要”……

  诸如此类的言辞经不起推敲,但一些官员却大言不惭。说白了,这不是羞辱汉语,而是羞辱公众智商。

  不撒谎,应该是官员的底线;不糊弄民众,本是政府部门最基本的权力伦理。事实上,《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严禁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公务员一旦撒谎,“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否则,就无法遏制愈演愈烈的官谎现象,也无法取信于民。

  “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政府的公信力是社会公信的支柱,官员守信用,是个人美德,更是基本的政治伦理。期待官员有敬畏意识,有实事求是精神,别再炮制“暂时性失控”、“戴套不算强奸”之类的无耻新词了。否则,汉语毫无尊严,公众也会更加不相信官员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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