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网络IP是近两年出现的一个新词,从它的字面意义上看,包括了著作权、专利、商标等,但其中主要是著作权,在网络文学中更是如此。
关键词:网络版权;战略眼光;网络;作品;版权
作者简介: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 阎晓宏
网络IP是近两年出现的一个新词,从它的字面意义上看,包括了著作权、专利、商标等,但其中主要是著作权,在网络文学中更是如此。网络IP的兴起,反映人们对网络传播内容知识产权价值的认识在发生重要变化。
公众能否获益是平衡作者和使用者的目的
10多年前,网络一片乱象,人们谈论最多的是:ICP和ISP,他们是内容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当时的互联网是无序的,无论是影视作品、音乐作品还是文字作品的作家都很弱小,许多网站打着公益的名义,无偿使用他人作品,还美其名曰“免费时代”。
免费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未经许可大量使用别人的作品,拿别人的作品来免费,既违背法律的原则,也是不道德的,但当时大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这种环境下,作家们几乎拿不到钱。各类作品的创作者,在作品创作完成后,能否拿到钱,是其劳动成果能否获得相应报酬的一个标准,也是其能否维持生活,继续创作的一个前提条件。
如果互联网的秩序好,网络作品传播得好,但是作者就是拿不到钱,那就不能说好。因为作品的创作与使用之间没有达到平衡,这不仅意味着作者和使用者之间双方利益不平衡,更重要的是,只有在作者和使用者之间达到平衡和双赢,作品才能最大限度地被传播,公众才能获益。公众能否获益,这才是平衡双方利益所应该达到的终极目的。其实著作权的制度,在当时总体来看是没有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执行好现行的法律制度。
现在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网络IP对文化传播的贡献很大,特别是网络文学不仅有众多的读者,而且走出国门,对此,《人民日报》专门刊发文章做了长篇报道。
这种变化还在于,作家、音乐家能够在网络中拿到报酬了,应该强调的是,虽然现在作家、音乐家的作品在网络中传播后拿到了报酬,但并不是越高越好,关键是把握好度。
这种变化还在于网络的免费时代进入到付费和免费共存的时代,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说的免费指的是网络平台拿到作品合法授权后的免费使用。这种根本变化还在于,网络IP在网络中的价值越来越被重视,在某种意义上,谁拿到了网络IP的控制权和使用权,谁就是赢家。
好作品与现代传播能力是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关键
网络传播的各类作品,包括影视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在文化传播中更根本的是基础性的资源。在网络中首先应该有好作品,其次才能广泛传播。在作品和传播两者的关系上,作品是源,传播是流。
但是,就目前而言网络优质IP是稀缺资源。就网络IP的数量来讲是极其庞大的,就其中版权而言,其数量毋庸置疑是世界第一,而只谈数量是没有意义的,这是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的一个误区,并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越精越好,越专越好。甚至也不能一般地讲网络IP的原创,或者版权的原创,就网络IP的原创和版权的原创来讲,数量是巨大的,而且大多数其传播价值是不高的。我们需要把目光聚焦到网络IP和版权的优质内容上,但它的数量很少,是网络传播中的稀缺资源,优质的网络IP虽然数量很少,但是传播的能量很大,我们要唱响网络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所凭借的只能是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审美情趣高雅,拥有众多读者的优秀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