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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社携手33家国际媒体 建新闻产品互换机制
2015年09月23日 16:42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裴广江 张梦旭 字号

内容摘要:9月22日上午,人民日报社与来自23个国家的33家国外主流媒体在京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建立新闻产品互换机制,承诺就“一带一路”等采访进行合作。

关键词:人民日报社;国际媒体;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讯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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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北京9月22日电(记者裴广江、张梦旭)9月22日上午,人民日报社与来自23个国家的33家国外主流媒体在京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建立新闻产品互换机制,承诺就“一带一路”等采访进行合作。

  人民日报社社长杨振武在签署仪式上致辞表示,推进实施“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媒体大有可为。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将成为人民日报社与有关国家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为双方共同应对挑战、推动合作发展带来新的重要机遇。人民日报社愿与各国媒体同行全面落实备忘录的有关事项,进一步扩大共识深化合作。

  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人民日报社主办的2015“一带一路”媒体合作论坛的重要活动之一。人民日报社编委委员、秘书长王一彪主持签署仪式。

  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双方将以更加客观、准确、全面、公正的立场报道新闻、评论事件;将积极采用对方推送和推荐的重要新闻资讯,实现新闻资源共享;将就“一带一路”等专题进行跨境联合采访;将进一步推动团组互访、人员往来和广告合作。

  签署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33家国外媒体,来自白俄罗斯、比利时、巴西、埃及、格鲁吉亚、德国、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韩国、老挝、墨西哥、蒙古国、缅甸、尼泊尔、荷兰、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俄罗斯、西班牙、泰国、乌克兰和赞比亚23个国家,包括西班牙埃菲社、印尼安塔拉通讯社、哈萨克国际通讯社、乌克兰国家通讯社、墨西哥通讯社、韩国《中央日报》、埃及《金字塔报》、荷兰国际广播电台等通讯社、报纸、杂志、电台、新闻网。国外主流媒体积极评价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期待不断扩大和深化与人民日报社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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