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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研究与理论反思之间 —— 记法理学家朱景文教授
2014年12月11日 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9月15日第646期 作者:胡水君 字号

内容摘要:朱景文教授是当今中国著名的法理学家,也是指引我走上学术道路的授业导师。

关键词:法理学家;著名学者

作者简介:

  

    朱景文教授是当今中国著名的法理学家,也是指引我走上学术道路的授业导师。他自1982年以来一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我于1996年至2002年师从他学习法理学。回头看,跟随朱老师的那六年对我的学术成长有着深深的影响。

  法律研究的社会科学进路

  我读硕士期间,朱老师在一次会面时问及是否读了一些社会学的书。尽管看上去像是不经意的谈话,但我当时觉得他是希望我看这方面的著作。于是,在他的指引下,我阅读了大量社会学及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相关书籍。作硕士论文时,朱老师与我商定了一个涉及调研的立法选题,并提到一定要有调查素材或数据。这对当时尚未使用电脑的我来说其实有很大难度。我开始在图书馆查阅历年的报纸,收集材料和数据,试着发放问卷。论文写好后,得到了法学研究所评阅老师的好评,尤其是对其中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应用或尝试的肯定。

  用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开拓一种作为社会科学的法理学,是中国法理学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向。朱老师无论是在学生培养还是在个人研究上,都很注重这一方向。他于1994年出版的《现代西方法社会学》一书,曾激发我很大的法理学研究兴趣。他在课堂上推荐并讲授的1983年出版的英文著作《联结法律与社会:研究和理论导论》,亦给我印象深刻,后来也成为我推荐给研究生的一本教学参考书。朱老师多次赴美国访学,从教学和研究看,法社会学特别是经验法社会学,是他始终偏好的一个学术重点和兴趣。我曾复印他从美国带回的《法律与社会:法律的社会研究读本》一书,上面留有他做的大量阅读记号。他对世界上的法社会学研究保持着关注,也与美国诸如马考利等一些知名法社会学学者保持着交往和联系。2007年,他主编出版《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尝试着用数字来表现中国的法律发展状况,引来很多西方法律学者的注意和赞赏,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此后几年,他关于中国法治的量化研究借助一些大型课题得以持续,他坚持用社会科学方法做法律研究的学术理想也在很大程度上获得实现。

  关于法律研究的社会科学进路,在方法论上其实一直受到诸多质疑。但朱老师认为:在中国,把这一研究方法做起来总比不做好,有总比没有好。他教育学生那种“想当然的”、“拍脑袋的”研究和写作是需要尽量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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