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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 不敢 不能
2014年04月02日 10:22 来源:中国作家网 作者:王润山 字号

内容摘要:如果把一个人比作一个社会的话,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现在已处于一个“亚健康”状态,并且这种“亚健康”的状态由来已久,现在也没能完全治愈,还在危害整个社会健康的肌体。

关键词:亚健康;腐败现象;贪官;腐败分子;主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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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把一个人比作一个社会的话,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现在已处于一个“亚健康”状态,并且这种“亚健康”的状态由来已久,现在也没能完全治愈,还在危害整个社会健康的肌体。若要进一步拷问为什么我们的社会处于一个“亚健康”的状态?是什么导致“亚健康”状态?不难想象,谁人都知的、无处不在的、分布广泛的腐败现象是造成“亚健康”的罪魁祸首!

  公平、正义、秩序、清廉等这些一个正常社会应该具备的东西,现在已经被社会中的腐败分子破坏掉了。官吏本应该带头维护一个社会中这些最基本的东西,但往往情形相反,有些官吏不但不是建设者,反而是破坏者,令人痛心不已!

  贪污和腐败现象如瘟疫一样在蔓延扩散,顽固而经久不愈。它不仅使我们的党和国家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而且还将阻断中华民族的快速崛起,并成为我们实现“中国梦”最大的障碍和绊脚石。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糟糕的情况?并在很长的时间里难于治愈?当然,病根难于用一句话去阐释清楚,但有一点,不管怎样,我们不去与之做殊死斗争,贪污和腐败是永远不会自生自灭的。

  贪污和腐败是我们社会中有公权的主体人的行为产物。现在,不管官大官小,只要有一点权力,管着芝麻大的公事,就想着怎么利用这属于自己的权力,好好享受,就想过上古代皇帝一样的生活。官大的就包养两位数的情妇,堪比后宫佳丽如云;官小的也敢养,享受一下正室以外的乐趣。加之人与人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逐步淡化和缺失,个人心中的阴暗心理得以膨胀和放任自流。私欲横行并且心照不宣,“潘多拉魔盒”打开了,思想的禁锢消失了,很多事情都敢想、敢干、甚至也能干成了。正因为这个主体人的“想”、“敢”、“能”,才导致贪腐现象绵延不绝,腐败分子前仆后继。我们不禁会问:为什么贪腐者“想”、“敢”、“能”?怎样才能让他们“不想”、“不敢”、“不能”?

  实际上,无论哪个朝代和国家都有程度不同的贪腐现象。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为了严惩贪官,把严惩两字做到了极其残忍的地步——把贪官诛杀后,掏空内脏,然后填入稻草和石灰,做成“贪官人体标本”,摆在衙门大堂,用来警示后来者。即便如此,贪官还是源源不断地冒出!可见无所畏惧是最可怕的。就贪腐发生的面积和程度而言,我们当今社会的贪腐程度也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程度。每个潜在的贪腐者都在“想”,也真的“敢”,并且还“能”,而且“前车之覆,后车‘不’鉴”,这就不得不令人担忧和头痛了。

  有所畏惧是从政为官的首要前提。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解释,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一个人想干什么,主观因素起决定作用,如果一个人主观意识上不想做某件事,外部的劝说和利诱都是毫无作用的。所以说,在公与私、贪与廉的分界线上,一个人的“想”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可怕的。他“想”,致使他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他“敢”又使我们设防并不牢靠的制度防线会层层被突破,这又使他“能”达到贪腐的最终目的。可见,由于客观的制约和制度不完善乃至不起作用,包括惩罚不及时和不到位而没有震慑力,使他“敢”为所欲为,而且还“能”为所欲为。“敢”和“能”的负面示范效应导致后来者如蝇逐臭而源源不断。“想”、“敢”、“能”三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导致贪腐现象此伏彼起,难于根绝。

  看来,在公共权力的运用和制约上,每个看似高尚的君子并不是让人放心的,那种人人“不想”人人高觉悟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怀念和期望人人都能履行庄重举起自已的拳头宣誓誓言——为信仰敢于牺牲自己的生命——更是幼稚和可笑的,就像灾难降临妄想念几句消灾咒符一样是可笑的。我们设想如果人人“不想”如何如何,是解决一切丑恶现象的最佳法宝,可惜,“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人心不古,道德素养和精神面貌早已江河日下了。

  有人不想贪腐不想变坏,为何不想?并不排除有极个别觉悟和道德素质高尚,但很大部分并不是他们的自我觉悟高,而是制度严密,惩罚严厉。就如最早胡适说的那样:一个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做好事,一个坏的制度能够让好人做坏事。由于层层制约机制健全完备,使敢“想”的人也望而生畏。“不能”就是让那些妄想贪污公款,徇私枉法收受贿赂等各种形式的的腐败者,得到了制度和法律的快速阻止和严厉惩罚,得不偿失,目的永远难于得逞,贪腐者就会权衡利弊而恶念消失。“不能”又使人“不想”、“不敢”。所以说,当“自律”在人心中消失殆尽后,“他律”就显得格外重要,没有“他律”的官员是可怕的,他们会天马行空,无所羁绊。

  由于腐败现象的范围太广,涉及人数太多,以致有的腐败分子得到严厉惩处时,竟然厚颜无耻地说自己的运气不好,并说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在被查处后就不服气地说,要说我是贪官,说明官场上的人都是贪官。这还是在罗的家中和办公室光是现金被搜出了近一千万元后说的话。罗荫国更是大发感想,说中国不就是腐败分子提拔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反腐败吗!

  无论干什么事情,主观愿望和主观因素起主导作用,教育和感化等外部因素有时候并不起什么作用。对那些心地正派的人来说,教也教不会他们搞贪污腐败;对那些心存邪恶的人来说,则是不用教也会也敢于飞蛾扑火铤而走险。权力不受制约必然产生腐败,所以,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规范、监督、制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央纪检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官法如炉,摸之则烫,腐败犯罪,即行严惩,敢用重典,严刑峻法,认真严格执法,绝不姑息迁就。至此,谁人还想?谁人还敢?谁人还能?

  腐败猖獗和能否有效地惩治腐败,都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因为“党自身机体不够健康,就不能领导人民群众的经济建设,也会失去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社会建设的资格。”(《胡锦涛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清除贪污腐败现象,任重而道远,腐败不除,民心就会背离。当然,任何人的“不想”需要他的良心和善心的配合,“不敢”需要法律惩罚手段和措施跟上,“不能”需要制度完善和惩罚机制与之配套,这些还都不能依赖于他们的“先锋”和“觉悟”,因为现在不是人人道德高尚而又从善如流的时代,而是一个物欲横流、从善如登、寡鲜礼义廉耻、大都厚颜无耻的“礼崩乐坏”的特殊时代。总之,切不可寄希望于他们的“不想”,虽然说“不想”是握有公权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的道德素质,也是反腐成本最低的,这一层面的东西教化难于奏效。不过,一切制度的实行和惩罚手段的实施还是需要人的良心的配合,没有良心,一切只是做戏和作秀,就会应了腐败分子罗荫国的话头,彼此彼此,全军覆没。

  不让腐败分子“痛苦一阵子,幸福一辈子”,这就需要强化惩治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公职人员“不敢腐”和“不能腐”的政治机制和社会氛围。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行政权力的运作处于有效监督之下,一旦出现腐败现象,有畅通的检举、控告渠道来揭发,有迅速、高效的弹劾、罢免等制度去制止,涉及犯罪就依法严惩,让腐败分子“痛苦折磨一辈子”,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直至杀头以谢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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