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政协委员吴椒军呼吁,以省政府规章制定《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政协委员吴椒军日前呼吁,为从制度上保障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的地位,真正体现“四个同等重要”,应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并发布《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吴椒军委员介绍说,但从2003年第六次评奖开始,由于省政府行政表彰作出重大调整,省级政府表彰项目由20多项精简压缩至5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虽得以保留,但与其他奖项整合为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 2007年第八次评奖起又更名为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吴椒军委员还建议,《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授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并对评奖范围、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等加以明确规定。
关键词: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评奖;省政府;安徽省社会科学;吴椒军委员;文学艺术;社科;社会科学成果;表彰
作者简介:
省政协委员吴椒军呼吁,以省政府规章制定《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
从制度上保障社会科学奖地位
在社科界的代表委员强烈呼吁下,作为省政府奖的“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终于重新得以恢复。省政协委员吴椒军日前呼吁,为从制度上保障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的地位,真正体现“四个同等重要”,应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并发布《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
“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从明确为省政府奖,之后被更名、清理,再到被恢复身份,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吴椒军委员说。
“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开始于1986年,迄今已举办10次,从第三次(1992-1994年度)评奖开始,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明确为省政府奖。 ”吴椒军委员介绍说,但从2003年第六次评奖开始,由于省政府行政表彰作出重大调整,省级政府表彰项目由20多项精简压缩至5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虽得以保留,但与其他奖项整合为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奖,2007年第八次评奖起又更名为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但该奖项还是在全国清理规范表彰奖励工作中被清理,不再作为省政府奖。“省社会科学奖不再作为省政府奖的信息发布后,引起了我省社科界的强烈反响。 ”
2013年安徽省“两会”期间,社科界的代表委员强烈呼吁,要求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一样,恢复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并作为省政府奖。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直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安徽省向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的报告中,恢复省社会科学奖为省政府奖被排在第一位。 2014年3月,在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给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徽省申报项目的复函》(国评组函[2014]24号)中,同意将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更名为安徽省社会科学奖。 ”吴椒军委员说,作为省政府奖的“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终于重新得以恢复。 2014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09-2010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的通报(皖政秘〔2014〕129号)。
吴椒军委员认为,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在安徽省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科学界获得广泛好评和高度称赞,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对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社科评奖的导向作用下,我省社科界坚持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为主攻方向,涌现了一大批服务安徽科学发展的研究成果。社科评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表彰与激励,这项措施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并转化为社会各界支持社会科学工作的实际行动。 ”
吴椒军委员认为,多年来,省社科评奖工作一直由省社科联牵头组织并制定省社会科学奖评选实施的细则,评奖工作也逐步完善。但为使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评审工作进一步纳入常态化、法治化,体现权威性、公正性、规范性,建议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制定并发布 《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而从制度上保障安徽省社会科学奖的地位。(《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1年11月2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发布,2006年5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修改发布)
吴椒军委员还建议,《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励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授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并对评奖范围、申报条件、评审程序等加以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