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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社科院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
2014年11月02日 11:26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王秀娟 字号

内容摘要:山西日报讯(记者王秀娟)10月 31日,记者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了解到,为深入持久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该院党组决定,完善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院领导与干部职工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能立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在分工范围内的要明确回应解决时限,不在分工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其他分管领导处理,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所反映的问题解决情况予以回复。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重大事项,要在接待活动结束后及时报党组会议或院长办公会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尽快解决和回应。

关键词:解决;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答复;密切联系群众;领导;院长接待日;王秀娟;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党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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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日报讯(记者 王秀娟)10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了解到,为深入持久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该院党组决定,完善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畅通院领导与干部职工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具体办法为,每周抽出一天时间确定为“院长接待日”,接待时间为下午3点到6点。接待日,安排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科研处、行政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

  对群众在接待日反映的意见建议、问题和诉求,必须及时回应和答复。对一般性问题,能答复或解决的应予当场答复或解决;不能立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在分工范围内的要明确回应解决时限,不在分工范围内的要及时转交其他分管领导处理,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所反映的问题解决情况予以回复。对干部职工反映的重大事项,要在接待活动结束后及时报党组会议或院长办公会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尽快解决和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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