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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社科联举办学习贯彻 《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座谈会
2014年12月16日 15:03 来源: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作者:廊坊市社科联 字号

内容摘要:12月5日,廊坊市社科联举办学习贯彻《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座谈会。

关键词:社会科学普及;河北省;廊坊市;学习;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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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5日,廊坊市社科联举办学习贯彻《河北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4]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座谈会。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市社科学会部分负责人,高校社科专家代表,市社科工作者代表参加会议。

  参会同志再次认真学习了《规定》的主要内容,随后围绕《规定》出台实施的重要意义、本地本单位贯彻《决定》的举措设想、进一步开展好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纷纷发言,互动交流。

  大家认为,《规定》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实施是全省社科界的一件大事,是做好社科普及工作的基本遵循。应站在培育科学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的高度认识《规定》和社科普及工作。

  《规定》共25条,在总结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责任,工作内容、方式、主体,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学习贯彻《规定》重在落实,重在实践。参会的县(市、区)社科工作联络站、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市社科学会负责人联系本地本单位科普工作实际,总结了科普工作经验做法、分析了存在的不足、畅谈了明年工作设想,对结合自身职能、深入规范开展全市社科普及工作纷纷发言,提出了具有较强启发性、借鉴性、参考性的建议对策。市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市图书馆表示要把科普工作和图书馆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资源设施,支持科普工作;廊坊师范学院科研处提出要多设计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开展社科宣传,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市广播电视学会提出在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报、网站等媒体制作节目,开辟专栏,开展形式多样的社科宣传普及。

  市社科联主席张明贤同志参加会议,强调《规定》的出台和实施,是对社科普及工作的重大支持。市社科联将认真发挥职责,扎实落实《规定》,研究制定市社科普及工作方案。要加强社科界的联系沟通,集思广益,积极探索科普工作新路子、新办法、新举措,推动科普工作取得新成效。

  (廊坊市社科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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