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诚信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是促进全民尊法守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诚信;奖惩机制;信用记录;社会信用体系;红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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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诚信奖惩机制的着力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诚信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是促进全民尊法守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就诚信机制的实施来说,要把握以下着力点。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真正让“人无信不立”
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实施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先决条件,是现代社会解决道德诚信问题的一种有效的制度和方式。诚信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是信息畅通,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能够被及时察觉。建立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是防范交往和交易道德风险、降低交往和交易成本的一个有效途径。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采取的就是这种伴随人们一生的信用记录的办法,让失信者站不住,使失信的人都没人愿意和他打交道。所以,在西方,信用意识、规则意识深入人心,体现为一种慎独精神。信用记录是一种规范诚信的社会机制,它对于失信行为具有记录、揭露、预警和惩戒的功能,它将行为污点扩展到可能涉及信用使用的领域中,从而产生深远的制裁效应,真正让“人无信不立”,遭受人格破产。
目前,我国信用信息散见于各个领域、行业、部门,信用信息存在“孤岛现象”,互联共享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有待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整合、打通、共享。完善诚信奖惩机制,关键在于公民和组织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推广应用,这是当前和今后诚信建设常态化的重点。要加快实现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逐步建立健全公民和企业守法信用记录,在确保公共安全、公民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加速推进,个人和组织信用数据记录将不断完善,身份证成信用代码,社会组织有统一代码,依托这种信用记录评价,就可以有效地遏制市场交易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能够有力地推动全社会诚信道德意识的强化,引导社会成员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事事讲信用、树荣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