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创业,不等于开店赚钱,而是一种勇于开拓和创新的企业家精神,任何关于自己独特个性、能力和魅力的展现都是广义上的创业实践。
关键词:创业教育;创业;企业家精神;学生;实践
作者简介:
正视创业和创业教育的精神本质
核心观点
创业,不等于开店赚钱,而是一种勇于开拓和创新的企业家精神,任何关于自己独特个性、能力和魅力的展现都是广义上的创业实践。创业教育,不等于鼓励每个学生都去当老板,而是引导学生从客观的角度了解和思考创业,将企业家精神应用到更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去。只有正视创业和创业教育的精神本质,才能够科学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许多高校成立了创业学院,开设了创业通识教育课程。然而,“创业学院无人创业”,创业教育“形式化”“运动化”等问题频频出现。如何才能走好创业教育的艰辛“创业路”?三个问题必须回答好:谁来教? 教什么? 如何考核?
存在着两种亟需改变的现象
从师资配置的角度而言,当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中存在着两种亟需改变的现象:一是滥竽充数。许多高校为迎合舆论热潮,在未完成配套准备之前就匆忙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让非专业人员(如辅导员或行政人员等) 在简单培训或匆忙准备下就开始授课传道;二是纸上谈兵。从各个学院抽调原聘教师,对原授内容做简单修改后就套上创业课程的帽子,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是个系统性工程,必须整合大学、政府、园区和企业等多种社会资源。就宏观的办学制度而言,要探索发展混合制院校,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就微观的教师选聘而言,要重视实践经验,将企业任职经历纳入考核条件,利用教育部正在搭建的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尝试遴选和聘请创业成功者、中层管理人员、风险投资家等担任创新创业课教师。值得注意的是,沟通社会与学校的导师制度必须真正落到实处,防止流于形式。例如,企业高管工作繁忙,即便挂名创业导师也难以发挥实际作用;相比之下,企业中层或风险投资人时间更加充裕,同时,其选聘人才或投资项目的需求也能够与创业学生实现对接,是更加可行和有效的导师选择。
不应因实践而偏废理论
在创业教育体系中,实践锻炼比理论学习更重要是一条被广泛接受的原则。一方面,由于创业课程必然涉及产品设计、融资选择、市场营销等应用型知识,单纯的课堂教学无法实现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实际创业中还会碰到许多理论“不可解”的问题,例如人际关系处理、时间管理、危机公关等,只有在实践中才能真正体会和锻炼。在这一点上,美国大学的创业课程值得借鉴:学生可与已在市场中崭露头角的创业公司高管们一起评判和解决现有的难题,也可以提出创业想法,组建团队实施创业项目,甚至接受风投的直接评估和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