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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科论坛——乡村社会治理研讨会召开
2015年01月29日 14:55 来源: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作者:丁纪伟 字号

内容摘要:2015年1月24日,山东社科论坛——乡村社会治理研讨会暨《农村社会治理丛书》发行式在山东师范大学召开。

关键词:乡村社会;治理;研讨会;论坛;乡村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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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4日,山东社科论坛——乡村社会治理研讨会暨《农村社会治理丛书》发行式在山东师范大学召开。省社科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周忠高,中国社科院农发所副所长、教授杜志雄,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张文新,山东社科院原副院长、研究员郑贵斌等出席论坛。

  周忠高在讲话中指出,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他强调,从乡村社会治理全局来说,全省社科理论界需要关注两大基本问题:如何保障和改善乡村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这是加强乡村社会治理的根本目的;如何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这是搞好乡村社会治理的根本动力。要着力围绕乡村治理概念的界定,乡村治理的模式、主体、功能定位,宗族与乡村治理及选举的关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的国际比较等问题开展研究。他要求,全省广大社科理论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加大乡村社会治理的创新研究力度,为我省乡村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提供思想先导、学理支撑、智力支持。

  研讨会围绕乡村社会治理主题,从土地、治理结构、公民意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治理关系、乡村文化等方面进行广泛的交流与讨论,提出许多有创见的观点,为完善乡村治理机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杜志雄以《从治理角度看农村耕地流转与规模经营》为题进行了发言,认为“地怎么种”决定于新型农民经营体系构建,而这又在于对传统小规模农户这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再造和重塑。他强调,农业规模经营要体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这要求重构中国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体系,确定其合意形式。

  对于农村治理结构问题,台湾中正大学教授廖坤荣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农村治理需要政府,也需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功能,政府可以通过管制、扶持与公共服务委托等方式进行管理。

  与会专家指出,当前村民自治的实践更多落脚在“民主选举”环节,而选举后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无严密规范的制度设计,也无切实的监督落实,基本处于自发、自然状态,较少得到重视。所以,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必须打造具有高素质公民意识的农民。

  与会专家认为,实现乡村社会有效治理必须注重乡村文化建设,乡村文化建设是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应从保证公民文化权益的角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应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农民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政府应切实担当起自身责任,明确纵向间各级政府职责。同时,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和市场的作用,形成多元主体合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格局,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无缝隙覆盖。

  作为今年首场论坛,此次研讨会由省社科联主办,山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科处联合承办。来自中国社科院、民政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台湾中正大学和省内专家、学者以及基层实际工作部门的代表参加研讨。会上还举行了《农村社会治理丛书》发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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